关于启动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
教师量化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学校教学改革工作精神,调动全体教师参与改革的热情,营造积极向上,争创优秀的良好氛围,学校决定启动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师量化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按照《山西省临汾人民警察学校教师量化考核方案(2017试行)》、本处室(学部、中心)制定的《教师量化考核方案》等文件规定进行评价。
二、具体要求
(一)、参评对象
11个教学单位全体人员
教务处、科研处、学生管理与德育工作处、警务技能部、警务技战术部、公共安全部、信息技术部、基础教育部、学生社团活动指导部、公安业务教育部、实训与信息管理中心
(二)、业绩范围
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
(三)、时间安排
1、各教学单位于1月18日前完成量化考核工作,并公示两天.
2、各教学单位于1月21日前将本处室(学部、中心)教师量化考评结果报李校长。
要求(1)本处室(学部、中心)量化考核方案
(2)本处室(学部、中心)量化考核评价表(有评价项目、排名)
(3)本处室(学部、中心)主任签字。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