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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制度汇编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 2017-12-29 浏览:

教学管理制度汇编

山西省临汾人民警察学校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目  录

一、处室(学部)工作职责

1、教务处工作职责————————————————————————— 1

2、科研处工作职责—————————————————————————2

3、学生管理与德育工作处工作职责——————————————————3

4、专业学部工作职责————————————————————————4

5、基础教育部工作职责———————————————————————6

6、公安业务教育部工作职责—————————————————————7

7、学生社团活动指导部工作职责———————————————————8

8、实训与信息管理中心工作职责———————————————————9

二、处室(学部)岗位职责

1、教务处主任、副主任岗位职责———————————————————10

2、科研处主任、副主任岗位职责———————————————————11

3学生管理与德育工作处主任岗位职责————————————————12

4、学生管理与德育工作处副主任岗位职责——————————————13

5、专业学部主任岗位职责——————————————————————14

6、专业学部教学管理副主任岗位职责—————————————————16

7、专业学部学生管理副主任岗位职责—————————————————17

8、基础教育部主任岗位职责—————————————————————19

9、基础教育部副主任岗位职责————————————————————20

10、公安业务教育部主任、副主任岗位职责——————————————21

11、学生社团活动指导部主任岗位职责—————————————————22

12、学生社团活动指导部副主任岗位职责————————————————23

13、实训与信息管理中心主任、副主任岗位职责—————————————24

14、学科组长岗位职责————————————————————————26

15、教师岗位职责——————————————————————————27

16、专业学部指导员岗位职责—————————————————————32

17、实习指导教师岗位职责——————————————————————34

18、公安业务教育部教师岗位职责———————————————————37

19、社团辅导教师岗位职责—————————————————————38

20、教务处内勤岗位职责——————————————————————40

21、科研处内勤岗位职责——————————————————————41

22、学生管理与德育工作处内勤岗位职责———————————————42

23、学部内勤岗位职责———————————————————————43

24、实训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44

三、教学管理

1、听课制度———————————————————————————46

2、调(停)课管理办法——————————————————————47

3、山西省临汾人民警察学校教学管理工作量化考核办法(2017试行)——49

4、青年教师培养管理办法—————————————————————58

5、多媒体设备使用与管理规定———————————————————62

6、道德大讲堂管理制度——————————————————————64

7、教材管理暂行规定(试行)———————————————————65

8、监考教师工作守则——————————————————————67

9、教务处公章使用管理办法————————————————————70

10、学部例会制度—————————————————————————72

四、科研管理

1、校本科研课题立项评审方案———————————————————73

2、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实施细则———————————————82

3、科研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84

五、实践教学管理

1、实训室制度——————————————————————————86

2实训室任课教师须知——————————————————————88

六、学生管理

1、区队文化建设制度———————————————————————89

2、区队会议制度—————————————————————————90

3、学生宿舍管理制度———————————————————————91

4、教室管理制度—————————————————————————93

5、早操管理规定—————————————————————————94

6、校园安全巡逻(督察)队巡逻制度—————————————————97

7、学生公寓楼内内卫值班制度————————————————————100

8学生会、督察巡逻队反馈制度———————————————————102

9、学生德育考核办法————————————————————————103

10、学生请(销)假管理制度————————————————————111

11、学生手机使用管理办法—————————————————————117

12、学生实习管理办法———————————————————————120

13、考场规则(试行)——————————————————————122

14、学生考试违纪及作弊处罚条例(试行)——————————————124

15学生补考与缓考的规定(试行)—————————————————127

16、社团活动室管理制度——————————————————————130

17、学生社团考核评比办法—————————————————————132

18、学生管理一日生活秩序及考核办法————————————————137

19、学生平安保险理赔流程—————————————————————150

处室(学部)工作职责

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在校党委、校长、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对全校教学工作进行宏观管理,行使指导、分析、协调等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学校总体规划,认真贯彻学教学工作方针,实现学校教学工作目标。

二、组织实施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组织教学运行、修订和完善。

三、组织全校课程的课表审定、编排、印刷和下发。

、负责学校师资队伍整体发展规划及实施的计划、指导、检查工作协助学部建立一支人员精干、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特色鲜明、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

五、组织召开教学工作例会及各种教学业务会议。

组织全校统考类课程的考试安排,协调学部考试工作,检查落实学部考试安排。

协同图书馆做好全校教材的预订和发放工作,协助各教学单位制定教材建设规划并配合其实施。

八、建立教学工作档案,负责相关教学文件管理和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科研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各类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过程指导、鉴定结题,以及各类课题研究的资助与奖励等工作

二、负责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检查总结、经验介绍、成果汇展、成果认定、计奖统计等活动,组织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比表彰

三、配合有关部门包装、推介、宣传我校的教科研成果及在教科研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名师风采、经典课例、优秀课题等

四、负责编拟学校教育科研的规划,作好有关科研的教育测量、统计、变量分析等,为学校的宏观决策提供定性或定量的科学依据

五、统计教职工发表或出版的各类教科研论文、著述、经验介绍等

六、做好学校教育科研成果的档案管理工作

七、一手抓科研工作,一手抓科研处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廉政建设的任务职责

八、对学生评教测评工作汇总总结。

九、负责学校专业设置和课程改革工作

十、组织举办教育科研学术讲座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学生管理与德育工作处工作职责

学生管理与德育工作处是学校学生管理与德育教育的职能部门,在校党委、校长、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对全校学生管理工作进行宏观管理,行使督导、分析、协调等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1. 落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责任意识,树立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2.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各级教育部门关于中职生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完善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 实施开展学生德育教育工作,制定学生德育教育实施方案。

  4. 根据德育教育大纲,定期开展道德大讲堂活动。

  5. 根据学校教学大纲,定期制定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及防震防火减灾活动方案。

  6. 组织周一处室例会,总结交流近期工作。

  7. 指导校学生会的组建、换届、日常管理,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主观能动性作用。

  8. 协助各学部完善学生档案及学籍注册工作。

  9. 学生证、胸卡的制作及发放工作。

  10. 对在校学生开具各类学生证明、报备表。

  11. 学生保险的档案管理。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专业学部工作职责

警务技能、警务技战术部、公共安全部、信息技术部四个专业学部,在校党委、校长、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学生的专业课教学工作和学生管理。主要职责是:

、制定学专业建设发展规划,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学部对拟申报专业调研、论证工作,并起草新增专业的申报材料,同时做好申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师资、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图书资料等相关筹建工作。

负责现有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专业计划的编制、修订及报审工作

、负责本学部专业课程开发、教材编写、教材征订;各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组织、审批、执行管理工作。

、负责本学部日常教学管理,落实学校组织的各项教学检查、教学质量评价、教学竞赛等工作。

、负责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业务学习的开展,教师队伍发展规划及教师队伍建设,本学部教师日常管理及业务考核、年度考核等工作。

、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开展日常教学研究活动,负责教研、科研课题的课题组织、申报及批准立项后的教科研活动的开展工作。

、积极参与学校实训室、校内外实训基地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做到理论与实际有机结合,切实加强学生应用技能的培养。

、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学生日常管理、班主任管理,学生学籍、成绩管理工作;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

、建立完备的档案管理体系;负责教学、教师、教研、科研、成绩、学生、学籍等相关档案的建立及管理工作。

、积极接受学校及有关部门的检查与指导;做好部门内务工作及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基础教育部工作职责

基础教育部是学校教育教学的基础部门,在校党委、校长、分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全体学生的基础教学工作。主要职责是:

、根据学校总体规划,认真贯彻学校基础教学工作方针,实现学校基础教学工作目标。

二、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坚持从严治部,把当廉政建设与教学工作、教师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相互推动。

、组织各学科进行相关的课程改革以及课题研究。

负责基础教学计划编制的组织、管理工作及教学计划审定的组织工作,对各学科教学计划的执行检查及指导责任。

负责编制学期教学进程计划,对各教学环节提出总体协调意见,安排每学期课程及其它环节的教学任务,确定各学科的考核方式。

对全校基础学科教学质量负责,负责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估、督导体系,形成分析、评价、反馈制度,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达到最佳教学效果。

、每周五定期组织学部内教学工作会议,总结、交流教学工作经验。

积极接受学校及有关部门的检查与指导,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公安业务教育部工作职责

一、深入基层调查了解公安基层工作的新情况。

二、通过调查、观摩、座谈等方式掌握基层民警培训需求。

三、以本部教师为主开发和挖掘培训新课题。

四、与公安基层业务部门密切联系建立一支能力强、素质高、富有实战经验的教官队伍。

五、针对新入警学员军队转业干部在职民警等培训对象的不同,完成和改善不同层次培训需求的培训课程设置。

六、参与校本教材有关公安业务内容的编写

七、完成公安机关不同类别的培训授课任务。

八、对每一期培训学员进行针对培训教学工作的反馈意见收集。

九、积极参加完成学校领导安排其他各项工作和活动。

学生社团活动指导部工作职责

一、根据学校总体规划,认真贯彻学校教学工作方针,实现学校教学工作目标。
   二、组织艺术类学科进行相关的课程改革以及课题研究。
   三艺术学科教学质量负责,负责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估、督导体系,形成分析、评价、反馈制度,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达到最佳教学效果。
   四、每周五定期组织学部内教学工作会议,总结、交流教学工作经验。

负责新成立社团的登记、注册。

负责组织和协调学生社团的活动,对学生社团的日常活动进行宏观管理,对社团的工作做原则性指导。

负责审核、考评学生社团上一期的工作,布置下一期的活动计划。

负责对各类学生社团考核评比,评选优秀学生社团,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学生社团作出适当处理,并有权解散严重管理不当或有严重违纪、违反章程的社团。

九、负责对各级社团社长、副社长及指导部中辅导老师的工作进行审查和考评。

十、负责学校文艺类活动的展开。

十一、积极接受学校及有关部门的检查与指导,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和活动

实训与信息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研究并提出有关实践教学改革、强化并落实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制定改革方案,并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协调制定全校校内外实训室、实训基地的建设实训安排。

、负责审定各专业、区队的教学实训计划。

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实训教师整体素质。

、负责承接对外培训和校企合作。

、在学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实验、实习、实训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科研成果的交流推广工作。

、在学校有关部门协调指导下,做好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和人员的劳动保护、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工作。

、承担学校的实践教学、技术业务管理、实训任务。

、完成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处室(学部)岗位职责

教务处主任、副主任岗位职责

一、在校党委、校长、分管校长的领导下,根据学校总体规划,负责认真贯彻学教学工作方针,实现学校教学工作目标。

二、履行教务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教务处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切实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三、负责全处工作人员的政治与业务学习规划,提高全处人员思想政治水平与管理服务能力;负责全处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考核。

四、负责教务处与各相关处(室)、学部的协调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组织教学运行、修订和完善。

负责组织全校课程的课表审定、编排、印刷和下发。

负责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制定教师业务提高的培训计划。

负责组织召开教学工作例会及各种教学业务会议。

九、负责全校统考类课程的考试安排,协调学部考试工作,检查落实学部考试安排。

协同图书馆做好全校教材的预订和发放工作,协助各教学单位制定教材建设规划并配合其实施。

十一、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二、教务处副主任协助教务处主任完成以上工作。在主任离职期间,代行主任职责。

科研处主任、副主任岗位职责

一、学校教育科研的近期、中期、长期工作计划

二、负责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组织研究、过程指导、鉴定结题等工作。

三、负责组织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检查总结、经验介绍、成果汇展、成果认定、计奖统计等活动,组织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比表彰。

四、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到贯彻落实。

五、负责组织宣传我校的科研成果、优秀课题。

、负责组织论文、教材、著作的编撰,做好各类教师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及保管。

、组织进行教研检查及时反馈教信息、教动态

组织举办教育科研学术讲座。

九、对教研工作进行总结。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科研处副主任协助科研处主任完成以上工作。在主任离职期间,代行主任职责。

学生管理与德育工作处主任岗位职责

  1. 负责本科室工作人员勤政廉政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落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责任制

  2. 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中职生管理的相关法律规章,为学校加强与改进学生管理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3. 研究、制定和修订学生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督促落实

  4. 执行学校规定,领导并主持本处室工作,加强本科室的人员管理和制度建设,负责日常全面工作

  5. 负责本部门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督促落实,向学校主管领导请示、汇报学生工作

  6. 审核本处室的各项计划、方案、报表和文稿等

  7. 对学生管理干部队伍的建设、管理、考核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8. 负责本科室经费预算和使用的审核工作

  9.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管理与德育工作处副主任岗位职责

  1. 协助处长开展日常工作

  2. 检查、考核处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的执行情况

  3. 负责本科室的宣传报道和办公室管理工作

  4. 组织业务学习,促进本处室学生工作的改革和创新

  5. 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德育教育的宏观协调与业务指导工作,制定学期实施计划

  6. 开展学生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提出不同阶段学生工作的任务和目标,并督导实施

  7. 负责学生会的建设、管理

  8. 协调、协助学校大型学生活动的管理、审核、组织和实施工作,例如军训、拓展训练、防火防震演练、大型晚会等

  9. 负责做好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实习指导等相关的学生管理,需与其他部门沟通、衔接、协调的工作

  10. 负责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工作

  11. 学生在校保险的投保和理赔工作

  12.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3. 协助开展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和学生党员发展工作

专业学部主任岗位职责

、在校党委、校长、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教育教学的管理工作及学生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及学生管理的决策,拟定教学工作计划、学生管理工作计划和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指导、检查副主任工作。期末根据教学执行情况及学生管理情况做出学部工作总结。

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坚持从严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教学工作、教师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相互推动。主任作为主要负责人对本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情况亲自调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负责督促、检查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师资管理、教材管理和教学研究等工作。
   五、组织教学例会、学生管理例会等工作会议,检查、督促会议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六、负责检查、考核本学部执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及执行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七、建立教学质量评估检查监控体系,加强教师教学水平考核,做好每学期教学检查和教师的业务考核工作;建立学生管理质量评估检查监控体系,加强指导员学生管理水平考核,做好每学期学生管理检查和指导员的业务考核工作。

、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教学情况,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及时了解掌握学生管理情况,积极推进学生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发展。

、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专业学部教学管理副主任岗位职责

  一、合理调配教学力量,保证本学部教学任务的完成。

、组织制定有关课程的教学大纲及教学实施计划,加强和完善本学部所属考试课程的试题库建设。

、根据课程设置和教学需要,组织编写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提出教材使用意见。

、对本学部承担的课堂教学任务进行常规管理、规范教师课堂行为。

、审批教案,组织备课、试讲;加强对所属各门课程各个教学环节的组织和管理;组织本学部教师进行教学观摩,不断提高课程的教学质量和教师的教学水平。

、组织教师业务学习,提出教师进修培养方案和课程建设意见;开展学术科研活动,搞好学科建设。

、组织教学方法研究,进行教学改革,组织课题研究,总结教学经验,检查授课质量。

、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和关心教师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担负一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并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全体人员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专业学部学生管理副主任岗位职责

   学生管理副主任在主任指导下,负责本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管理工作。

   、负责每年本部学生工作计划的起草、修订。检查落实各区队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及时向领导提出学生工作的建设性意见。做好本部学生工作年度总结。

   、根据不同层次学生的特点,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和完善本部学生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实施。

   、组织实施以提高学生素质为目标的各项主题教育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在学生中广泛开展学风、班风创优活动。

   、协调各区队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对各区队的常规工作及阶段性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反馈评估。针对学生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置意见。

  、负责对各区队报送的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及贫困生补助进行申报工作。做好贫困学生勤工助学指导工作。建立贫困生档案,合理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加强检查和指导。

   、组织开展创优活动,负责审核各区队学生评优、评先、评奖、表彰以及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违纪学生处分审核审批工作。

   、各区队做好新生入学报到工作,做好学生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及毕业教育工作。

   、抓好学生干部及学生骨干队伍建设。

   、协助校团委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

、负责对学生心理健康状态进行了解,开展健康心理教育咨询活动。

   十一、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卫生、安全检查,组织各班开展"文明宿舍"评比活动。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础教育部主任岗位职责

、在校党委、校长、分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决策,拟定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指导、检查副主任工作。期末根据教学执行情况做出教学工作总结。

三、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坚持从严治部,把当廉政建设与教学工作、教师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相互推动。主任作为主要负责人对本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则,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情况亲自调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四、负责督促、检查教学管理、师资管理、教学研究工作等。

五、组织教学例会,检查、督促会议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六、建立教学质量评估检查监控体系,加强教师教学水平考核,做好每学期教学检查和教师的业务考核工作。

七、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教学情况,积极进行教学改革。

八、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础教育部副主任岗位职责

、合理调配教学力量,保证本学部教学任务的完成。

二、组织制定有关课程的教学大纲及教学实施计划,加强和完善本部所属考试课程的试题库建设。

三、根据课程设置和教学需要,组织编写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提出教材使用意见。

四、对本部承担的课堂教学任务进行常规管理、规范教师课堂行为。

五、审批教案,组织备课、试讲;加强对所属各门课程各个教学环节的组织和管理;组织本学部教师进行教学观摩,不断提高课程的教学质量和教师教学水平。

六、组织教师业务学习,提出教师进修培养方案和课程建设意见;开展学术科研活动,搞好科学建设。

七、组织教学方法研究,进行教学改革,组织课题研究,总结教学经验,检查授课质量。

、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和关心教师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担负一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并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全体人员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一、学部副主任协助主任完成工作。在主任离职期间,代行主任职责。

公安业务教育部主任、副主任岗位职责

在校党委、校长、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教育教学的管理工作及学生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及学生管理的决策,拟定教学工作计划、培训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指导、检查副主任工作。期末根据教学执行情况做出学部工作总结。    

、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坚持从严治部,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教学工作、教师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主任作为主要负责人对本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情况亲自调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负责督促、检查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师资管理、教材管理和教学研究等工作。
   、组织教学例会,检查、督促会议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负责检查、考核本学部执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及执行落实情况。
   、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基层工作内容,掌握基层培训需求及时更新培训课题,推进培训工作的科学性发展。

、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公安业务教育部副主任协助公安业务教育部主任完成以上工作,在主任离职期间代行主任职责。

学生社团活动指导部主任岗位职责

一、在校党委、校长、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教育教学的管理工作及学生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及学生管理的决策,拟定教学工作计划、社团管理工作计划和教学管理、社团管理的规章制度,指导、检查副主任工作。期末根据教学执行情况及社团管理情况做出教学工作总结和社团管理工作总结。    

三、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坚持从严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教学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相互推动。主任作为主要负责人对本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情况亲自调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四、负责督促、检查教学管理、社团管理、师资管理、教材管理和教学研究等工作。
   五、组织教学例会、社团管理例会等工作会议,检查、督促会议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六、负责检查、考核本学部执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及执行社团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七、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教学情况,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及时了解掌握社团管理情况,积极推进社团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发展。

八、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生社团活动指导部副主任岗位职责

  一、合理调配教学力量,保证本学部教学任务的完成。

二、组织制定有关部门活动计划,完成活动安排。

三、协调各社团做好社团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对各社团的常规工作及阶段性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反馈评估。针对社团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置意见。

四、组织开展社团活动,负责审核各社团考核机制以及社团成员考核。

五、对本部门承担的课堂教学任务进行常规管理、规范教师课堂行为。

六、组织教师业务学习,提出教师进修培养方案和课程建设意见;开展学术科研活动,搞好学科建设。

七、组织社团管理研究,进行社团改革,组织课题研究,总结经验。

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和关心教师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九、担负一定的科研和管理工作,并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全体人员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实训与信息管理中心主任、副主任岗位职责

、在校党委、校长、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教育教学的管理工作及学生管理工作。

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坚持从严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教学工作、实训教师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相互推动。主任作为主要负责人对本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情况亲自调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负责各专业学部实习实训工作,管理各实训室。

、制定学校实验室、实习、实训基础的建设发展规划与分阶段建设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各专业部拟订实验、实习、实训基础的建设规划并统筹负责各实验、实训场所的新建、改建及调整、撤消等业务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制定有关实践教学的管理规章制度、教学文件、工作规范,并督促执行,负责实践教学档案、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在学校授权范围内负责申报:采购、发放和回收有设备、材料等工作。

、负责落实实验、实习、实训工作人员的培训、科研成果的交流推广工作。

、负责组织人员开展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的安全检查,卫生清洁等工作。

、负责协调各部门的实践教学、实习实训统筹、技能资格鉴定、实践教学设施维护。

十一、负责协调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技能竞赛工作,安排相应技能竞赛的落实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三、实训与信息管理中心副主任协助实训与信息管理中心主任完成以上工作,在主任离职期间代行主任职责。

学科组长岗位职责

学科组长是本学科直接负责人,在学部的领导下负责本学科组的教研、教学工作,使本学科组能按期圆满的完成教学任务。

、认真组织撰写并落实学科教学计划,做好工作总结,按期完成学校的各项教学教研任务。

、精心组织每周的集体备课活动,每次活动要有准备、有内容、有结果、有记录。

、经常组织本学科教师研究本学科课程标准、教材教法、试题及考法等。

、定期组织本学科教师进行说课、观课、议课和评课活动,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有计划地组织本组教师互相听课、互相观摩同学科的课堂教学,总结交流教学经验。扎实地搞好本学科课题研究。

、调动全学科教师的积极性,形成团结、守纪、开拓、争先的良好局面。

教师岗位职责

一、总则

(一)为加强学校教学和科研管理工作,规范教师教学科研行为,维护正常、稳定的工作秩序,树立良好校风,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学科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相关精神制订教师岗位职责。

)教师岗位职责是教师岗位聘用、年度和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据。
  )教师岗位聘期为三,以下基本岗位职责指聘用相应岗位的教师在聘期内应承担和完成的基本工作任务。

二、教师的基本要求

1、教师要具备正确的政治态度和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和师德,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刻苦钻研业务,工作精益求精,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

2、依据职业学校的培养目标,坚持教育教学原则,掌握所教课程的知识性、专业性和思想性,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正确传授理论知识和技能,加强学生德育教育,既教书又育人。为市场经济和社会需求培养合格技能型人才。

3、认真备课,写好教案。教案应体现教学目标和要求,教学的重点和难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包括复习检查、讲授内容、归纳小结、巩固练习),课后作业以及板书提纲等基本环节。

4、认真上好每堂课。做到教学目标明确;传授知识、技能正确;讲解、演示熟练;语言清晰;层次清楚;讲有重点,练有目的;精讲多练;板书工整;能反映出授课的重点和过程。

5、认真设计和批改作业,作业应符合教学和教材的要求,目的明确,代表性强,面向多数学生,作业适度,批改及时,评语准确,及时讲评。

6、教师要经常相互听课,取长补短,并及时交换听课意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

7、教师要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在学校统一安排下,积极参加进修学习,继续教育学习,不断更新知识。

8、教师要按时签课,1、2节有课的教师8:10分之前签课;3、4节有课的教师10:15分之前签课;5、6节有课的教师14:25分之前签课,不得代签。

9、任课教师应做好课堂管理工作

⑴在每节课检查本区队学生的到勤情况,并负责认真记录好缺勤登记表,缺勤登记表填写应字迹清楚,缺勤课时记录要准确,填写后请附上教师签名。课后任课教师要及时向区队指导员反馈,指导员进行跟踪。各区队长向任课老师反映的情况必须真实、准确,如缺勤情况与区队长上报的有出入,将对区队长进行相应的处分。

⑵由于特殊情况请假的同学,必须提供老师签字的假条或指导员签字的假条,否则按旷课处理。

⑶学部值班领导实行突击检查制度。

⑷严格作息时间,要求各区队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放学。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教师的基本岗位职责

高级讲师岗位基本职责(三年聘期)

1.教学工作

(1)服从学校和学部的教育教学工作安排, 聘期内主讲两门及以上课程聘期内每周工作量不低于12课时。

2.科研工作

完成学校、科研处规定的科研工作量,且达到下列岗四项中的一项:
   (1)论文:聘期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

(2)学科专业建设:在本学科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或实验室建设以及教育教学改革中起骨干作用,积极参加教师团队建设,并做出突出成绩。
   (3)指导青年教师:指导本学科的青年教师,帮助并督促本学科专业助教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其他工作

积极参与学校及学部的各项活动,对学校及所在学部的建设与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完成学校和学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讲师岗位基本职责(三年聘期)

1、教学工作

服从学校和学部的教育教学工作安排,每学年完成两门次及以上课程的主讲任务;每年完成学校规定12课时的教学工作量,且教学效果良好。

2、科研工作

完成学校和科研处规定的科研工作量,并力争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标志性成果:
   (1)发表学术论文:在本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2)学科专业建设:积极参与本学科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题研究、课程建设或实验室建设以及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参加教师团队建设。
   3其他工作

积极参与学校及学部的各项活动,对学校及所在学部的建设与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完成学校和学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助教岗位基本岗位职责(三年聘期)

1.服从学校和学部教育教学工作安排,每年完成学校规定12课时的教学工作量

2.积极参与科研工作,每年完成学校规定的科研工作量,完成科研项目负责人或指导教师交给的各项科研任务。
   3.积极参与本学科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课题研究或实验室建设以及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参加教师团队建设。
   4. 积极参与学校及学部的各项活动,对学校及所在学部的建设与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完成学校和学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相关说明

科研工作量的计算及考核按科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专业学部指导员岗位职责

一、总则

(一)为加强学校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规范指导员学生管理行为,维护正常、稳定的工作秩序,树立良好校风,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学生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相关精神制订指导员岗位职责。

)指导员岗位职责是指导员岗位聘用、年度和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据。

)指导员岗位聘期为三,以下基本岗位职责指聘用相应岗位的指导员在聘期内应承担和完成的基本工作任务。

二、指导员的基本要求

1、指导员是区队工作的组织者与领导者,其工作应对区队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负责,形成良好的学风。

2、坚持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常规训练,加强《一日生活秩序》的贯彻实施,创造性地开展各种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

3、不断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配合各科教师协调各种关系,全面提高质量。

4、全面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健康。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认真组织学生开展课外活动,做好清洁区的检查督促工作。

5、制订区队工作计划。培养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把握学生的思想、心理状况,掌握学生动态,及时给于教育,疏导;及时解决区队出现的各种问题,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6、通过各种形式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与他们交流学生的学习、操行情况,共同研究对学生的教育办法。

7、负责做好本区队学生的操行评定和评优、评先、评奖、表彰、贫困生评定、违纪学生处理等工作。

8、及时优质地完成学校安排的各种临时性任务。

、相关说明

指导员科研工作量的计算及考核按科处的有关规定执行。

实习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为加强学校实践教学管理,提高专业实习环节的教学质量,结合学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职责。

一、根据学期毕业实习教学工作计划,做好毕业实习各项准备工作

二、实习开始前,指导教师必须做好实习小组动员工作,确定小组负责人,明确小组负责人职责。向实习学生做一次实习指导或岗前培训,对学生进行工作态度、实习纪律、实习技能与安全等方面的教育。

三、指导教师应根据实习大纲要求和具体条件,制订实习计划,经领导核准后组织实施。

四、在实习过程中,严格按照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组织好各种实践教学活动,加强指导,严格要求,引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布置一定量的工作任务,要求学生每日写出实习日志,并且及时检查和督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积极创造条件,克服困难,确保实习任务圆满完成。

五、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健康,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

六、处理好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的关系,及时向学校和实习单位领导汇报实习情况,争取实习单位的指导和帮助。

七、实习期间,指导教师要按要求到实习单位巡视指导,认真做好学生考核和实习总结鉴定工作,向学部作一次全面汇报,并将总结材料报教学负责人。

八、在实习期间,对违反纪律或犯有其他错误的学生,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及时处理直至停止其实习,并向学校或实习单位报告。

九、实习成绩考核

实习成绩考核是一项重要而严肃的工作,考核成绩由思想考核成绩和业务核成绩两部分组成。思想考核成绩按学生对实习的认识、实际表现、遵纪守规情况和劳动态度评定;业务考核成绩按学生的实习日志、作业、实习报告和业务考试成绩评定。评定成绩工作由指导教师会同实习单位选派的实习指导教师一起负责。指导教师应按照实习大纲要求,根据学生的实习作业、实习总结报告、有关考核(考试)成绩以及纪律、表现等综合评定实习成绩,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评分。

优秀:全部完成实习大纲的要求,实习报告有丰富的实际内容,并对实习情况进行有全面系统的总结。能运用学过的理论知识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考核成绩优秀,无违纪现象;

良好:全部完成实习大纲的要求,实习报告内容比较具体,对实习情况能进行较全面系统介绍,考核成绩良好,无违纪现象;

中等:完成实习大纲要求,实习报告较完整全面,考核成绩中等,无违纪现象;

及格: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能反映实习的基本情况,考核成绩能达到基本要求,无明显违纪现象;

不及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以不及格论:

不能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

实习报告零乱,分析有原则性的错误,考查成绩较差;

实习请假超过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以上或无故缺勤一天以上;

实习中有明显违纪现象。

十、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公安业务教育部教师岗位职责

一、要具备正确的政治态度和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履行培训教师的职责和师德,深入钻研公安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

二、依据公安部培训目标,坚持培训为基层服务原则,掌握所培训课程的专业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正确传授理论知识和技能。

三、认真深入基层实地调研,收集开发培训专题。

四、认真上好每堂培训课。做到教学目标明确,传授技能正确,讲解演示熟练,讲有重点,练有目的,实用有效果。

五、认真做好每次培训后的意见反馈,及时改进授课内容和方法。

六、加强与基层民警的日程业务联系。

七、要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在学校统一安排下,积极参加进修学习,继续教育学习,不断更新知识。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团辅导教师岗位职责

辅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指导本社团的学生骨干开展社团的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学生开展各项社团活动,并对学生实施管理。

一、指导学生骨干制定本社团的每学期工作计划,提出明确目标、切实措施和活动规划;指导学生骨干认真写好每学期工作小结,负责本社团的星级社团的申报材料整理的指导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  

二、负责监督社团的考勤工作,配合学校开展各项交流和展示工作。  

三、根据学校规定,指导学生组织好每一次的活动,研究实现学校工作要求和社团目标的具体措施。  

四、监督社团严格实行申请制度、点名制度、财产保管制度和报告制度。提出申请需提交申请报告(包括需要指导部提供硬件的要求);社团人员安排情况,社团活动中的问题、大型社团活动的安排及情况等需及时向指导部报告。  

五、督促社长及时填写《学生社团活动记录》。建立本社团的档案资料,整理并保留好活动相关过程资料。  

六、协助学校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关心学生的健康和安全;指导社团学生干部抓好社团的建设工作。  

七、抓好本社团的活动管理工作,定期开展社团的学习活动,争创明星社团。活动需提前在指导部备案。  

八、根据学校总体要求,结合本社团学生的特点,贯彻学校精神,严格行为规范,及时处理社团学生的一般违纪事件,发现学生中有严重的倾向性问题应及时报告指导部,并共同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教育矫治。

九、若活动中发生突发性事件,须及时向领导汇报;因不负责任而发生重大事故,学校将追究其责任。

教务处内勤岗位职责

廉洁从教,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严格履行一岗双责

二、负责教务处各种教学资料的印刷、分类、管理工作。

三、负责教务处办公用品的申请、领取、发放、保管等工作。

      四负责教务处教学资料管理工作,各类文书档案的整理,归类及存档。

全校课程表的编排、发放与调整。

负责校内统一进行的考务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科研处内勤岗位职责

一、 负责全处各种文件通知等的收发登记并及时归档管理。

二、负责全校科研成果档案管理,并于年终向各部门提供一份全校科研成果清单。

三、负责全处的考勤记录。

四、协助处领导开展对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监督检查各办公室环境卫生

五、作好政治学习、处务会记录。

六、负责教职工外出参加各类学术交流会、培训、外出学习的登记造册。

七、负责向有关部门报送有关的数据、材料。

八、负责科研处档案管理工作。

九、完成校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学生管理与德育工作处内勤岗位职责

  1. 负责各类文件的收发、传阅、保管、归档、立卷

  2. 负责处公章的管理和使用

  3. 负责协助处室领导对处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文函件的起草、印发

  4. 负责安排处各种会议、会务及会议记录工作

  5. 负责处办公设备及资产的使用管理,做好办公用品的上报和发放工作

  6. 负责全处工作人员考勤汇总报表工作

  7. 负责日常接待工作

  8. 负责学生在校学籍证明的开具

  9. 负责处室有关信息收集、统计、汇总、反馈及宣传报道工作

  10. 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学部内勤岗位职责

负责学部各种教学资料的印刷、分类、管理工作。负责学部办公用品的申请、领取、发放、保管等工作。

二、负责学部教学资料管理工作,按要求起草、制定、印发有关文件、资料、表格和各类文书档案的整理,归类及存档。

三、负责学部教学工作的通知、检查工作,审核教师工作量,协助好教师学期、年度考核工作。

四、负责听课记录的登记、整理,教案、作业检查结果的统计、公布与考核计算。

五、值班内勤做好相应的交接工作。

六、学期初完成课程表的发放。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实训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根据实践教学计划和有关课程使用实训室的申请,提前安排好实训地点。

、实训前按照要求做好实训设备的准备工作,检查有关设备的完好情况,如发现故障应及时解决,以保证实训的顺利进行。

、提前10分钟到达实训室,负责实训室的开、关门。

、检查进行实训班级的学生是否按照有关规定穿好鞋套并进行处理。

、上班时间不得擅离岗位,保证及时解决实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有责任与任课教师一起巡视督查,及时制止学生在课堂上打游戏、聊天或进行与教学内容无关的操作。

、督促实训室使用班级做好实训室的日常卫生工作,并进行检查;对不认真执行卫生打扫的班级和学生,要追究责任人并记录上报。如由于督促检查不力造成环境恶劣,应承担相应责任。

、定期检查实训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完好程度,做好实训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率。

发现病毒、故障应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理。

十、负责实训室物资设备的保管工作,建立明细帐卡,认真记录,及时清点,使实训室物资设备的帐、物相符。

十一、负责实训室的安全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尤其是检查机房的电脑、电源、插座等有关安全隐患,严禁在机房内吸烟、使用明火、私接电源;每天下班时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十二、定期做好实训室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统计报告工作。

十二、负责实训室工作档案及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十三、对不认真执行以上有关制度的实训室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批处分。

教学管理

听课制度

一、 为掌握教学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二、每位教师、指导员每学期听课5节。

三、听课人员听课前报当天值班内勤登记听课后,听课表上听课人、被听课人、值班主任或值班内勤均需签名。

四、每次听课后,听课人要及时同被听课教师交流沟通,肯定其教学优点,指出其不足之处,并共同研究、探讨改革课堂教学的新途径、新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五、听课人无论在听课前是否通知被听课人,被听课人均应予以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听课。听课人应在上课前进入教室,不得中途离开,以免影响教学秩序。

六、每学期末,学部统计听课记录表,作为量化考核依据。

教学调(停)课管理办法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教学工作纪律,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学中的调课(授课时间或教师的临时调整或教学任务变更)、停课,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调课的类型

1.因故需要临时调整上课时间、改变授课地点、更换授课主讲教师等,按课程临时调整办理。

2.因故需对已排定的课程进行任务变更,包括变更主讲教师、调整课程学时分配、拆并课堂合班、更改授课时间或教室等,按教学任务变更办理。

二、申报流程与审批原则

1.申报流程

教师因公出差、病假等客观原因需临时调整课程,或者办理教学任务变更,应按以下流程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1)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任课教师请假表》(对于课程临时调整)或《教学计划(任务)变更表》(对于教学任务变更);

2)《任课教师请假表》、《教学计划(任务)变更表》应由学部主任或分管教学的副主任审核签字,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由任课教师本人报学部审批后生效。

3)调课需填写统一的调课单,调课单一式两份,本部存留一份,另一份送达相关系部。

4)课程临时调整或教学任务变更后由任课教师负责通知学生区队。

2.审批原则

1)任课教师在正常教学安排时间内,原则上不允许调课。确因下列原因,需提前三天办理相关手续。

公事出差:教师因开会、出差等公事要求调课,需持会议通知或校属派出单位有关证明办理调课手续。

进修:教师因参加进修、学习、支教等活动要求调课,需持校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办理调课手续。

2)任课教师因急病等特殊情况无法到岗,需课前及时通知所属学部,口头办理请假手续。学部教学管理人员应立即将相关情况通知学部指导员及上课区队,批准后3天内补办相关调课手续(附相关诊断等证明)。

3)学部负责对各教师请假情况进行年终汇总和通报。

三、停课的规定

1.凡国家法定节假日、运动会等涉及的停课,依据校长办公室通知或校历,按学校教务部门具体安排执行。

2.学校临时组织的大型活动需要停课,由校属主办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教学校长批准后,由学部发布执行。

教学管理工作量化考核办法(2017试行)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建设一支敬业爱岗、业务精湛的师资队伍,使每位教师、指导员都能得到相对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量化考核方案。

二、考核对象

我校在岗的全体教师、指导员。

三、考核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考核方案经全体教师、指导员讨论通过后实施,实施过程实行阳光操作,确保每一位教师、指导员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考核工作由各教学部负责实施,平时做好记载量化考核按学期进行,学期末阶段性汇总,年底两学期合并统计的方法。

3、多方位考核的原则。

考核内容包括:

(一)工作态度及能力要求 (100分)

师德师风10分)、考勤(30分)、听课(10分)、教案/班主任手册(30分)、作业批改/谈话记录(10分)、学生测评(10分)、

(二)工作量(无上限)

课堂教学/日常管理、科研工作/主题班会实施方案、校外实习实训指导、公安业务教学、社团指导。

四、具体考核办法

(一)、工作态度及能力要求(100分)

内容

分值

要求

计算办法

备注

师德

师风

10

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热爱教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自觉执行学校、教学部的决定,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汇报材料、教学、管理用表、计划总结等按时完成。无违法乱纪、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等行为。

讽刺、挖苦学生造成严重后果、学生反映的每次扣5严禁教师将学生赶出教室,如有此现象,每次扣10分。如有举报吃拿卡要、勒索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经查实的,立即停职。教师上课/指导员值班必须按照学校着装要求着制服(无制服者应服装整洁端庄),着装不规范每次扣1分。教师上课必须将手机关闭,上课接打手机一次扣2分,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不服从领导,不承担学校分派的任务,每次扣5分。集体活动所交资料未完成者每次每人(活动参与者)扣2

考勤(上班、会议、活动等)

30

根据学校考勤制度、教学部要求按时签到参会。

考勤请假(会议)一天(次)扣1会议请假1次扣1分(公差除外)上班(会议、活动)迟到早退每次扣0.5旷工(会)一次扣20分。旷工两次停职检查              

以学校考勤制度和政治处考勤、教学部考勤及相关部门查岗统计为依据。

听课/班会

10

听课/班会

时必须提前进入课堂,授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听课人员要认真填写《听课/班会记录》,课后要及时与被听课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与反馈。

课堂教学5

班会5

1、听课/班会记录表必须有被听课教师(指导员)签字。

2、少听一节扣1分。

教案/班主任手册

30

内容详实,环节完整,能反映授课或管理过程。

质的考核:

教案/班主任手册,由各教学部进行检查评选,分为三类。评选为一类的教案计30×1(系数),评选为二类的教案,计30×0.9(系数),评选三类的教案计30×0.8(系数),三类占比为20%、60%、20

量的考核:

教案要求两课时一个教案,教案总数应与应有教案数相等,缺少部分按比例扣分(以质的考核为基本分)

班主任手册以周为单位,制定周工作计划,完成工作情况(实录)。例早操(早读),白天自习安排,二课活动安排,晚自习安排等。班主任工作手册要求一周为一个工作日志(实录),实录记载数应与应有每学期多少教学周数相等,缺少部分安比例扣分(以质的考核为基本分)。

例如:班主任工作手册评为27分,学期应有周工作实录20次,实际完成19次,最后工作手册得分为27÷20×19

作业批改/谈话记录(10分)

10

教师、指导员能通过作业批改/谈话记录发现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能积极引导学生解决问题。

质的考核:

作业批改/谈话记录由各教学部进行检查评选,分为三类。评选为一类的,计10×1(系数),评选为二类10×0.9(系数),评选三类的计10×0.8(系数),三类占比为20%、60%、20

量的考核:

作业批改要求每节课都要布置作业,学期学生应做作业次数应与应有作业数一致,缺少部分按比例扣分(以质的考核为基本分)

谈话记录要求每周常规学生谈话3名,重点学生谈话2名,每月20名。学期谈话次数与应有谈话次数一致,缺少部分按比例扣分(以质的考核为基本分)

学生测评

10分

测评内容能反映教师的教学、管理状态,测评过程公平公正,计算结果准确。

学生测评表附后

无授课、管理任务的教师此项记0分

(二)、工作量(无上限)

1、教学、管理工作量

⑴、课堂教学/日常管理工作量

内容

要求

计算办法

备注

课堂教学日常管理工作

教师每周应完成12课时的标准工作量,常规教学含教学计划、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教研活动等。

指导员每周应完成一个标准教学班(40人)的管理工作,每管理一个标准区队按每周12课时计,每日常规管理内容包括两操、分管区卫生、三餐就餐秩序、自习(晚自习)、大课、二课活动 、安全教育、思想工作等

  1. 教师课堂教学

每上一节课计1课时,1课时计1分。工作量统计按周计算,一周工作量=上课课时数+其他折合课时数

  1. 指导员区队管理

每值班(标准教学班)一天计3.2课时, 1课时计1分。标准区队人数45人,25--35人系数为0.8,36--44人系数为0.9,46--55人系数为1.1,55人以上系数为1.2。工作量统计按周计算,周工作量=值班管理课时数+其他工作折合课时数

课堂教学要求:

教师迟到或早退、私自离开课堂5分钟以内,扣5分,取消年度评优资格;迟到早退、私自离开课堂5-10分钟,扣10分,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迟到早退、私自离开课堂10分钟以上,按旷课计,旷课一次停职检查,旷课累加两次,离开教学岗位。

自行调课每次扣5

自行请人代课每次扣10

未带教案进入课堂或教案与授课内容不符每次扣5

区队管理要求:

指导员负责自习、大课的管理,缺勤1次扣1分。

两操及所辖教室、卫生区由学生会进行检查反馈,通报一次扣1分。

自行调整值班每次扣5

自行请人值班每次扣10分。

旷值班一次停职检查,旷值班累加两次,离开管理岗位。

⑵、校外实习实训指导工作量

内容

要求

计算办法

备注

校外学生实习实训指导

实习领队负责实习实训的全面工作,其他人员与领队同心协力共同做好实习实训的各项工作

领队按指导员常规管理工作量的1×1.5(系数)计算。

其余实习指导教师按指导员常规管理工作量的1×1.4(系数)计算。

⑶、公安培训教学工作量

内容

要求

计算办法

备注

公安培训教学

公安培训教学需以专题讲座形式授课,每个专题需有讲义和配套课件。

新专题计算办法

上课课时数×2(系数)=得分

旧专题计算办法

上课课时数×1.5(系数)=得分

旧专题指授课专题重复三次以上(含三次)

⑷、社团指导教学工作量

内容

要求

计算办法

备注

社团指导

指导社团开展内容健康,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社团活动,支持与参与学生社团活动;对学生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给予纠正或指导,提出自己合理建议。

标准区队人数45人,指导45人45分钟为1课时,25--35人系数为0.8,36--44人系数为0.9,46--55人系数为1.1,55人以上系数为1.2。

未达辅导时间,由教学部根据实际情况扣除一定比例

2、科研工作量

考核指标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

主体

考核对象

考核方式

科研工作

科研课题

1              关于课程与教材的研究课题(5分)

2              关于教学领域的课题研究(5分)

3              关于学生学习领域的研究(5分)

4              关于教师专业发展的研究(8分)

5、班主任关于学生管理课题研究(5分)

学校

考核组

全体教师、指导员

查资料

1、将培训内容以课题形式展现。(每个课题3分)

2、课题新颖,具有前瞻性。(每个课题5分)

3、课题研究能以案例为主线贯穿,具有实际指导意义(每课题8分)

学校

考核组

全体民警培训教师

查资料

1、关于新专业、新教学内容的课题研究(最高20分)

2、以新专业为课题的研究(10分)

3、以新专业教学内容为课题的研究(5分)

学校

考核组

新专业及新专业代课教师

查资料

学术交流

每开设一个教育教学讲座得1分,最高5分。

学校

考核组

全体教师、指导员

各教学部申报,有记录,提供录像资料

主题班会

每组织一个主题班会得1分,最高5分。

学校

考核组

全体教师、指导员

各教学部申报,有记录,提供录像资料

3、兼职工作量

山西省临汾人民警察学校

教学、管理、科研兼职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教学、管理工作量一律以课时数(简称课时)为计算单位,其它辅助教学工作量均折算成课时数计算。

项目

内容

周课时

职务工作量

教管一体化中层正职

12课时/

非教管一体化中层正职

10课时/

教管一体化中层副职

8课时/

非教管一体化中层副职

6课时/

兼职内勤

8课时/周(承担任务多)、6课时/

学科小组长

1课时/周或2课时/周(由专业教学部主任根据工作量认定)

党支部书记

3课时/

党支部组织委员

2课时/

党支部宣传委员

2课时/

党支部纪检委员

2课时/

兼课工作量

不同科目

2课时/

考试

命题(含标准答案

4课时

学校统一组织的流水阅卷

一科3课时

期末监考

1=2课时

补考监考

1=1课时

竞赛

教师、指导员或教师、指导员组织学生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技能竞赛等活动,其工作量由组织处室按具体情况折算

备注:未尽事宜由学校负责补充和完善。

4、其他工作量

1)各学部安排工作折合工作量由各学部根据具体工作内容确定。

2)学校统一安排工作折合工作量由教学工作会议研究决定。

(三)教学、管理工作考核奖励加分内容

1、比赛获奖

参加赛讲、班主任比赛、交流论文、市直工委等比赛,考核年度获得

校级表彰一等奖2分,二等奖1.8分,三等奖1.5分,优秀奖1分。

市级表彰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2分。

省级表彰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优秀奖5分。

获奖以最高表彰计入考核

2、指导学生比赛获奖

指导学生参加市级以上比赛,按获奖学生人次予以奖励,获奖得分可累加(2人以上团体比赛按1人次计算)。

市级表彰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2分。

省级表彰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优秀奖5分。

(四)教学、管理工作考核减分内容

1、安全

指导员对所管理区队安全负全部责任,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视情节予以扣分、停职、处分等具体处理

上课期间(除大课、自习)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代课教师负有不可推卸的安全责任。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视情节予以扣分、停职、处分等具体处理

实习指导教师对实习安全负全部责任,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视情节予以扣分、停职、处分等具体处理。

2、考试

监考人员在考试结束收回试卷份数与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相符;误差一人扣5分;误差二人扣20分;误差二人以上,停职检查

(五)其他说明事项

1、教学/管理工作量学期得分无上限,但每学期必须完成规定工作量,例如每周12课时,一学期20周,必须完成240课时最低工作量,未完成最低工作量者考核视为不合格。

2、科研工作量学期得分无上限,但每学期必须有一定的科研工作量,无科研工作量者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3、本量化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评聘职称、绩效考核挂钩。

4、本办法由学校负责解释。

临汾警校青年教师培养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帮助青年教师尽快成长,促成一批青年教师在教学和科研领域取得突出成就,成为我校教学和科研领域的骨干力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青年教师的培养坚持按需培养,计划进行,校本为主,学用结合的原则,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层次教师的不同需要,有计划地开展培养培训工作。通过构建定位明确、层次清晰、衔接紧密、促进优秀人才可持续发展的培养和支持体系,全面提高学校青年教师的政治素质、教学科研能力、知识创新能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富有活力、勇于创新、适合学校发展需要的青年教师队伍。

二、培养目标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能独挡一面的胜任一门到两门的教育教学工作,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手段,并将现代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有机的整合。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深厚的教育理论修养,具备一定的教科研能力。

三、培养范围

现有教师在学校任教不足者。

四、培养措施

(一)加强思想建设,提高青年教师的师德修养

坚定不移地围绕以人为本”“一切为了学生的学校教育总目标和将学校办成特色学校的办学目标,用正确的思想和理念激励青年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青年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安心于自己的教育教学岗位的思想观念,以此作为每个青年教师的工作追求。

措施: 1、青年教师每学年研读一本教育教学理论书籍,并写一篇读书心得。 (负责教学单位:学部)

2每学期开设教育教学专题讲座一次,努力提高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学部/教务处/科研处)

3、每学年召开一次青年教师教育教学座谈会,以便互相交流,互相促进,共同提高。(负责教学单位:教务处)

(二)加强职业能力建设,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

教师的专业知识、教学技能、教学艺术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是做好教师工作的基础。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首先要提高教师的职业能力。因此,我们把培养青年教师的业务能力作为培养工作重点。

措施:1、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负责教学单位:学部)

各学部要给年青教师对接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做好传、帮、带工作。即传授教学经验和方法;即帮助熟悉教材、大纲,掌握教学基本功;即带出好的教学作风和思想作风来。青年教师向老教师学师德、学技能,仔细研究老教师的讲课技巧,学习老教师的讲课思路,尽快熟悉本学科的教学技巧,提高授课水平。要求指导教师教案公开,课堂公开,以便于青年教师及时听课学习,青年教师要写详案,教案要征求指导教师的意见。被指导的青年教师每月至少听指导教师的课1节,指导教师听被指导教师的课每学期不少于3节,切实做好备课、听课、说课、评课四个环节。

2、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拓展视野,取长补短,增长见识。(负责教学单位:学校/学部/教务处/科研处)

走出去即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组织青年教师到兄弟学校听课、学习、交流。请进来即不定期请专家来校与青年教师进行座谈交流或专题讲座。

3、强化汇报课制度

1)青年教师每学期必须上一节汇报课,组织好课前磨课、说课,课后评课,写好教后反思。由学部组织实施,学科内全体教师都要听课,提倡青年教师随机听课。(负责教学单位:学部)

2)教务处每学年组织一次青年教师汇报课比赛。(负责教学单位:教务处)

(三)加强科研能力建设,提高青年教师的创新能力。

作为学校,教学是中心,但科研是关键。在科研中提高教师的创新能力,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是一条不可替代的途径,没有高素质的创新型的师资队伍,就没有创新人才的培养。

措施:每位青年教师,根据确立的研究方向,每学年需要完成下列三项中的一项:(负责教学单位:学部/科研处)

1)在公开刊物上发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

2)参编校本教材一部;

3)积极申报校级科研课题一项。

(四)加强学生管理能力建设,提高青年教师的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水平。

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职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和文化素养,让学生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人才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根本宗旨和立足点。提高青年教师的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水平是青年教师成长的关键。

措施:统一组织的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培训班,定期学习,记好读书笔记和心得,请校内具有丰富学生管理经验的优秀指导员做专题讲座,以便理论联系实际,提高青年教师的工作水平。(负责教学单位:学生管理与德育工作处、科研处

总之,青年教师的培养是我校在今后一段时间重要而艰巨的任务,对青年教师的培养的效果直接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学校要立足校本培训,做好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使青年教师快速成长。

                                           

                                         

多媒体设备使用与管理规定

为实现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我教室所有教室(含阶梯教室、道德大讲堂、会议室等)均已经配备了多媒体设备。结合几年来多媒体设备使用情况及出现的问题,为加强多媒体设备管理,尽量减少故障,确保任课教师上课之用,经领导同意,特制定多媒体设备使用与管理规定。

一、教师使用多媒体设备前,必须学会使用方法,正确使用,包括开机、关机、关闭电源等。

二、为保证设备完好以便正常上课,教室多媒体设备使用权限于任课教师上课,不得用于其他活动。

三、多媒体设备箱钥匙一般由任课教师领取,用后正确关闭、锁好,归还钥匙。若学部统一规定钥匙由各区队学习委员或区队长领还时,但必须事先经过培训能够正确开启、关闭设备,任课教师、指导员有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归还,否则,发生的设备故障及损坏由任课教师及班级承担责任。禁止非多媒体设备钥匙管理人员不登记拿钥匙。

四、教室多媒体设备箱不用时必须锁好,非专业维修人员,禁止拆卸电脑及投影机、更改电线线路等。

五、设备发生安全意外应及时报告或按照安全防范措施处理,并及时向学校或学部反映。

六、多媒体设备发生故障不能使用,短时间内不能修复的,不得停课,应按无多媒体设备正常上课。

七、多媒体设备出现故障,区队学习委员或班长必须及时向学部值班人员报告登记。

八、阶梯教室多媒体设备首先应保证教学使用,并由钥匙管理人员或任课教师开启、关闭、锁好。部使用,需填写申请单,部主任、处负责人签字同意后,由教师办理领取、归还钥匙手续,不得让学生领、还钥匙或交给学生,否则,取消再次使用资格。

九、所有教职员工必须自觉爱护多媒体设备。凡违反本规定,造成设备损坏及损失的,按学有关规定处理。

道德大讲堂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道德大讲堂”的有效管理,使之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成为师生感受道德、践行道德、彰显道德的课堂,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道德大讲堂”工作小组,落实工作制度,确定专人来负责讲堂日常管理。

二、“道德大讲堂”要按照“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事教身边人”的原则,经常做好师生身边新风尚、新道德、新事物的采撷提炼工作。

三、“道德大讲堂”实行每月一讲制度,并因人、因时、因地制宜地开设讲堂课程,如有临时变动,提前通知并调整。

四、“道德大讲堂”主持人要坚持“六个一”流程,精心策划好每堂课计划,并做好宣讲资料、音像图片的收集归纳保管。

五、“道德讲堂”要做到整洁、有序、文明、和谐。讲堂学员要遵守纪律,认真听讲,积极互动;管理员加强管理,保持室内整洁,必须是教学使用,做好使用记录,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证设备使用性能良好。

教材管理暂行办法

一、 为了加强学校教材建设,进一步规范我校教材选用及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 教材选用必须保证质量,坚持四个原则:

1、适用原则---选用教材应按照本科课程的教学大纲要求,注重选用教材的科学性、思想性、先进性、启发性和适用性

2、选优原则---选用教材要树立精品意识,在同类教材中优先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及其他各类规划教材、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百强出版社出版的规划教材、各级各类精品教材、获奖教材等,对未有此类教材的课程,也应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选用

3、更新原则---选用教材应结合学科和专业调整情况,适时做好教材的更新换代工作

4、统一原则---同一门课程,不同的任课教师应选用同一部教材,因特殊情况需选用不同教材的应报学部主任批准。

三、 学部是教材选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认真讨论、审定教材。

四、 教材征订计划报送教务处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换计划。如确有特殊原因需变更的,学部须提出变更理由,并报教务处备案。

五、 根据全国教材出版发行情况及我校教学实际,每学期教材征订时间一般在5月份和12月份。学部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提前选配各大队各专业下学期开设课程所需教材。

六、 教材选定后各专业学部确认所需数量,并填报教材征订计划清单,经学部主任审核签字,报送教务处。逾期报送计划或者征订单报送后更改征订计划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相关学部责任人承担。

七、 填报教材征订计划清单时须写明:大队专业、课程名称、所用教材名称及其书号、版次、主编者姓名、出版社名称、使用该教材的大队专业人数以及征订数量等。

八、 教材的采购、入库与发放由图书馆负责。

九、 教材入库、发放以及领取时必须严格核对教材种类、价格和数量,并按财务制度执行。教师及学生所用教材以学部为单位领取。

十、 教材经费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收取和管理,专款专用,其他单位、个人不得向学生收取教材经费。 教材经费开支按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十一、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其它有关规定与本管理办法不一致的,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监考教师工作守则(试行)

一、监考教师必须认真执行学校关于考试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教务处、各学部关于考试工作的各项规定和具体要求,严格遵守试卷保密制度,保持和维护学校考试工作的严肃性、严密性和公正性。

二、监考教师必须明确监考工作的重要性,明确监考工作的职责、任务、要求、注意事项以及工作程序。

三、监考教师必须严格按照《山西省临汾人民警察学校考场规则》的规定和要求组织学生进行考试,保持和维护良好的考场秩序和严密的考试纪律。

四、监考教师应在考试前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指导和安排学生按规定座位就坐。对未按规定座位就坐的考生应及时进行纠正,对拒不按规定座位就坐的考生,应责令其退出考场。

五、监考教师必须要求入场考生将考试规定的有效证件(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放在课桌上备查,并仔细核对考生的证件是否与本人相符,准确清点人数,认真作好记录;严格检查考生是否将考试所禁止的书籍、参考资料、笔记本、书包等带入考场;已带入考场者,必须集中放置在统一指定的地点;拒不执行规定者,应责令其退出考场。

六、考试前10分,监考教师必须向考生宣读《山西省临汾人民警察学校考场规则》。在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必须督促考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对拒不遵守和执行者,应责令其退出考场。

七、监考教师应提前2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答卷纸以及有关考试材料,监考教师必须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随意推迟或延长考试时间。考试试卷可提前5分钟向学生分发,但考试开始前不能作答。考试结束后,必须按时收卷,并认真核实考试人数与试题、试卷数是否相符。

八、监考教师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考试时间内要集中精力认真负责监考。名监考教师必须一前一后,不能看书报、聊天、吸烟、玩手机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得擅离考场,如有特殊原因需离开,应有人接替。

九、监考教师对考生的提问,不提示、不解释,只对试题字迹不清或印刷错误作说明。

十、监考教师应积极配合巡考人员的工作,对整个考场进行监控,维护考场秩序和考试纪律。如发现违纪违规及作弊行为者,应当场收其试卷、证件和作弊证据,令其立即退出考场,交考试办公室处理,并及时填写在监考报告单上。

十一、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应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写监考报告单,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必须按规定要求收齐和整理学生考试试卷(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整理),连同监考报告单交考务办公室人员审核验收。

监考报告单

----        学年度第   学期     考试

课程名称

 

考场

 

 

监考人

 

 

监考时间

参考学生

学部

专业

区队

考场

人数

 

应到人数

 

实考人数

 

 

考场

记录

填写说明:

凡有违反考场纪律、考试作弊现象的,必须把具体情节写明,同时将相关证据材料随同本表一并报送考试组织教学单位。

教务处公章使用管理办法

教务处公章是教务处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为规范教务处公章的使用管理,特制定本使用管理办法。

一、公章刻制

(一)因工作需要刻制教务处公章,须报请学校同意后到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并报送学校备案行文公示后方可使用。

(二)换用新公章而停止使用旧公章时,应及时把旧公章送交学校封存或销毁。

二、公章保管

(一)教务处公章由教务处主任指定专人妥善保菅,不得随意放置,以免丢失或被他人随意使用。

(二)公章实行专人专管专用,不得转交他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转由他人保管或使用时,必须报请教务处主任同意后方能转交。

三、公章使用

(一)部门内部用章

教务处发文或开具各种证明和公函应经分管处领导审核同意,并由经办人填写《临汾警校教务处印章使用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1)。

(二)学生成绩证明用章

在校学生因出国深造、毕业等原因需要在成绩单上加盖教务处公章的,需先由学部出具有效成绩单,认真核对签字后加盖学部公章,再由教务处主任或教务处学生成绩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由相关人员填写《登记表》方可加盖公章。

(三)教师用章

我校教师申报职称、各种奖项和课题等相关材料上需加盖教务处公章的,由材料相关的处室、学部负责人审核无误后,填写《登记表》后方可盖章。

(四)其他用章

因其它情况需要用章的,由相关业务分管处室和分管处领导审核签字,填写《登记表》后方可盖章。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学部会议制度

一、每周五下午召开学部全体师及指导员例会,学习政治理论、教育理论、法律法规、先进的教育思想、及学生管理方法进行集体教研活动,传达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布置下阶段工作。

二、学部师及指导员必须保证开会时间。按时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间退场,不准无故不参加会议,如有事须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会议期间不得接待家长或校外来客。例会期间,没经学允许不能安排其他工作。因故未能参加会议的个人要及时补会,并在年终绩效考核中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程度的处理

三、会议期间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设备,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保证会议纪律。

四、每次开会必须做好会议笔记,会上布置的讨论问题在会后须认真讨论,并及时把讨论意见和结果上报主管部门。教师集体教研活动由学科组长做好《集体备课记录》交学部统一保存。指导员汇报本周学生管理中的优、缺点及区队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下周工作的重点及任务安排。并以文字形式记录交学部统一保存。

五、每次会上布置的下阶段工作内容,会后须认真执行,按时完成。

科研管理

校本科研课题立项评审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提升我校教师生命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以教师匠心精神为基本出发点,培养学生精专技能,把学校、教师、科研、教学、技能五大模块有机和谐统一,促进学校整体发展。

二、评审原则

1 重在项目的意义,课题设计合理;  

2 课题负责人及参与人员有能力完成项目;

   3 水平优先,应用性、实战性项目优先;

4 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三、评审程序

1.凡申报学学科研立项课题,均应认真填写《临汾警校科研课题立项申报书》,课题负责人须为学校在职教职工。

2.学校课题的评审经各部报送后,由科研处初审后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召开课题评审会议,审批课题立项事宜。

3.课题评审参照《临汾警校科研课题立项评分标准表》,采用不计名、100分制评分。

4.参评学术委员会成员评分结果汇总平均后,凡总分超过80分的评审课题,可列为学校立项课题,由科研处书面通知课题负责人,纳入学校科研工作管理。

5 .参评学术委员会成员评分结果汇总平均后,凡总分低于80分的评审课题或课程,学校不予立项,由科研处通知课题负责人,并说明不予立项原因。

附:1、校本科研课题申报表    

2、临汾警校科研课题立项评分标准表

附1

校本科研课题申报表

             

   题:                          

课题性质:                          

研究范围:                        

预计完成时间                        

课题负责人:                    

填表时间:                  

一、课题资料表

课题名称

预计完成时间

预计主要成果

课题负责人

研究专长

       

姓名

现在学部

研究专长

在课题组中分工

二、研究方案要点

研究目的及意义(包括课题提出的背景、理论与实践价值及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课题的界定与支撑理论(界定指研究范围及作用,支撑指运用的理论基础是哪些)

研究的内容要点

研究的具体步骤及进度安排(包括阶段内容划分、阶段研究内容、阶级成果形式)

完成本课题条件分析(负责人研究水平、组织能力及课题组主要成员的研究水平和时间保证)

 

三、课题论证意见(包括课题研究的必要性分析和结论)

四、有关方面意见

课题负责人所在学部意见

                          

部长(签字):

年     

科研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

       

学校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2

临汾警校科研课题立项评分标准表

评分标准

分值

评分结果

所选课题对学校发展与建设及社会贡献等方面的是否具有实际作用

20

课题核心概念界定是否明确,论证是否充分

15

课题设计是否科学,研究方法是否可行

15

课题组力量或分工能否保证课题完成

10

课题开发的前期工作准备是否具备

10

负责人条件是否适宜承担此课题

15

最终成果是否明确

15

合计

100

其他原因(具体说明)

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工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对我校校科研课题的管理,进一步提高科研课题的质量,确保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参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实施细则》《山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国家及省部级课题

 国家及省部级课题结题工作须按照其课题发布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但须提前通知科研处并填写《校科研课题结题审批表》,同时附最终成果复印件及课题发布部门的同意结题的相关批复或文件的复印件,由科研处审核。

   二、 校级课题

(一)              申请结题应具备的条件

1              按照科研课题申请书的要求,已完成科研任务

2              科研课题书面材料其附件(电子文档、课件等)和有关文件齐全,主要包括:

1              课题结题表

2              科研课题结题最终成果

3              电子文档

4              主要社会反响和其成功被引用证明(非必须)

(二)              结题时间及流程

   每年58日至20日为校级课题结题申报实践。届时各课题主持人将科研课题结题相关材料报科研处,科研处按照科研课题申请书的要求审核通过后,负责人填写《课题结题审批表》,按相关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三)              科研课题奖励办法

以绩效工资的形式体现,具体细则随后将出台。

                                           

科研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条              科研工作委员会是全校科研工作的咨询、审议、评价、指导机构。

第二条              科研工作委员会以研究教育教学、公安理论和公安工作为中心,积极推进科研学术活动,充分调动教研人员的积极性,多出科研精品和科研人才,使科研工作更好地为提高教学质量和公安实践服务。

第三条              科研工作委员会职责。

1.审议全校科研远景规划和近期工作计划,提出全校重大科研政策建议,为校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考意见。

2.审议全校科研课题的级别,推荐申报国家和省部级科研课题。

3.审议科研课题的分配计划,监督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

4.评审、鉴定校级科研课题的最终成果,评审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向外推荐学校的优秀科研成果。

5.关注个学科发展前沿动态,适时向校领导提出改进科研工作的建议。

6.加强对学校科研工作的指导,促进科研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7.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条              科研工作委员会由1317名委员组成。科研工作委员会委员要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代表性。

第五条 科研工作委员会委员由各学部、教务处、学生处及科研处等部门正职或副职担任。由各部门提名,经分管科研的校领导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产生。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任。委员调离或退休,即不再担任委员职务。委员缺额,由部门重新提名,主任委员会议同意,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增补。

第六条               科研工作委员会委员要有责任感,加强纪律性,克服本位主义,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工作原则,做到公正、公平。要积极参加本会活动,切实担负起本部门的科研管理工作

第七条               科研工作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委托副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评审、审议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须有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出席,并须有超过全体委员人数二分之一的票数,其评审、审议结果方为有效。

第八条               科研工作委员会在投票表决涉及该委员会委员本人及其亲属的问题时应回避。

第九条               科研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科研处,由科研处负责日常工作。

【实践教学管理】

训室制度

为加强我校实训室的管理,净化实训室环境,严肃实训课堂纪律,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实训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效果,保证实训教学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学生应根据学校的安排在指定的实训室进行实训。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实训课,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课。

、实训前必须认真预习实训内容,明确实训目的、原理、方法和步骤。进入实训室必须穿好鞋套,否则不予进入。

、进入实训室后应听从任课教师及管理人员的安排,对号入座,保持安静,遵守实训室各项规章制度。非实训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训室。

、严禁在实训室内玩游戏、听音乐、看电影,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者,视情节轻重,进行扣除实训分数处理。对于情节恶劣、屡教不改者,交由系(部)进行违纪处理。

、注意保持实训室的环境卫生,禁止携带食物饮料易燃、易爆、易污染和强磁性物品进入实训室;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不准擅自携带U盘上机,确实因教学需要的,须经指导教师或实训室管理人员批准,方可使用。

、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如实、详细地向任课教师或实训室管理人员报告,否则责任自负。

、爱护实训室的一切设施,严禁更改机器设置、严禁更换实训室机器配件。不得有破坏电脑设备的行为,不得随意删除文件或拷贝并散播病毒文件,不得在设备和课桌上乱涂乱画,不得擅自拆卸设备或将实训用品带出实训室。对于故意损坏实训室设施的行为以及人为设置障碍或故意损坏设备的行为,除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将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实训时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学习。

、下课前应正确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清理好桌面物品,保证实训室的整洁,将桌椅板凳摆放整齐。负责卫生值日的同学要将黑板擦干净,并对本班使用的实训室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和整改,其卫生状况经实训室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十一、每次使用实训室后,实训室管理人员会对室内设备进行检查,若有发现实训设备损坏或丢失的,由该人员承担赔偿责任。

实训室任课教师须知

、使用实训室必须列入实践教学计划。如因特殊情况需使用实训室,应提前向实训与信息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实批准后方可使用。

、上课时须提前到达实训室,进入机房必须穿鞋套,并在实训室使用情况记录本上进行登记

、组织学生分组对应入座,保证一机一人,专机专人,并选举一名小组负责人。

、教育学生要遵守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指导学生要围绕课堂内容进行学习,负责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认真巡视检查,及时制止学生在课堂上打游戏、聊天或进行与教学内容无关的操作,并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如对违纪行为视而不管将追究任课教师的责任。

、严格按照相关产品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并监督和指导学生按照规程操作,负责设备的安全运行。

、实训结束,将设备恢复到正常状态,并做好机器设备的使用记录。

、负责安排学生在实训结束后做好卫生清洁工作,实训结束时通知实训室管理人员并接受其检查、签字交接。

【学生管理】

区队文化建设制度

为创建一个和谐、宽松、文明、健康、向上的环境,使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成立区队文化建设领导小组。

、全面、认真分析研究学校文化特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校园文化建设管理方案。

建立健全的区队制度,包括区队公约、奖惩制度、值日生制度等等个,一次指导学生的言行。

、指导员要大胆放手,为学生发展潜能提供广阔的舞台,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创造意识和灵活性,由学生自定主题,自订方案、自己组织、自己设计班徽、班风、班训,开设校长寄语、教师寄语、区队文明公约、文明谚语、名人名言、守住亲情、学会宽容、学习标兵、区队明星等栏目,学校在区队文化建设中重视环境熏染,号召共塑班魂,让学生在活动中展示自我,充实自我,提高自我,努力构建独特的区队精神。

五、区队文化建设本着既要节省资金,又贴近学生实际,着眼学生发展的原则,形式多样,突出特色,富有创新性,以创办区队、展板等文化载体,进一步形成集体个性、增强集体凝聚力、集体创造力和集体竞争力。

区队会议制度

为加强区队集体建设,完善区队制度,培养学生的集体意识、民主意识及自我管理能力,特制定区队会议制度。

一、每周日晚自习应召开常规区队会议,主题区队会议每月举行一次。常规区队会议由学部指导员主持,全体学生要求参加。主题区队会议可根据具体要求另行确定。

二、区队会议内容

1、区队会议,每次拟定会议主题,采用各种形式,充分发挥区队每个学生的积积性,依靠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开展生动活泼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活动。

2、每周日晚自习常规区队会议,总结本周区队情况,解决区队存在 的问题,安排下周正常学习生活。

三、每次区队会议要求要有会议纪录,具体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数、会议内容等。区队会议时间及次数记入班级记事专栏中,并作为指导员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会议记录由班级学习委员负责。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直接关系到学生的精神风貌和身心健康。为搞好学生宿舍区的清洁卫生,建设一个良好、整洁、优美的宿舍环境,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学生宿舍实行责任制,开学一周内各宿舍选出室长(或由指导员指定)。室长对本宿舍的清洁卫生负管理责任,排出卫生值班表;每天督促并检查值日生进行责任范围的保洁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洁卫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洁。

  二、各宿舍应该于每日早晨7点30分前离开、下午2点前离开,将室内及门前打扫干净,并整理内务。任何时间不得将垃圾杂物堆放在过道上或室内,并负责保持本宿舍及相应过道地段上的清洁卫生,违者以该宿舍卫生不合格计。

  三、任何人不得在走廊、门厅、楼梯上倒水、大小便、打(踢)球、焚烧纸屑等,不得乱扔果皮、纸屑、方便面袋(盒)等垃圾,不得从阳台、门厅、过道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杂物,不得将塑料袋、饭菜杂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经发现,即对当事人处理,或处罚责任宿舍人员,并取消参与本周(月)文明宿舍的评选资格。

四、学生应该自觉维护宿舍墙壁的洁净,不得有任何污损行为(包括在墙上乱敲乱砸、张贴标语、广告、寻物启事、乱写乱画、用脚踢、用球砸等)。凡有污损行为,一律视其情节给予处罚。如未查出直接责任人,则取消参与本周(月)文明宿舍的评选资格。

五、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纸屑、杂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准使用任何违规电器,违者将进行批评教育,造成重大损害的还将交与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六、爱护室内公物。室内的一切设施均由该室的全体同学使用、管理,不得随意搬动、损坏、丢失。床、桌、凳、柜、锁、门窗、玻璃、灯具等公物应当爱护,如有人为损坏、丢失必须按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 

七、全体同学都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律和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团结同学服从管理与教育,积极支持和维护宿舍的纪律秩序、治安消防、清洁卫生。维护自身利益,做好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教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教室的管理,创造文明、优雅、整洁、舒适的学习和育人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教室应当保持安静,不得在走廊、教室内打闹或大声喧哗、嬉戏,不做其它不文明行为。    

保持室内卫生,不准随便吐痰,不准在教室内吃零食及乱扔纸屑、杂物,教室内不得吸烟、打牌、下棋、穿背心、穿拖鞋  

三、卫生要求:

1、窗明几净,桌凳整齐,玻璃完好。  

2、室内美化,布置得体,庄重大方。  

3、讲台整洁,地面干净,四壁清洁。    

4、走廊、挡雨板干净整洁、灯管无灰尘蜘蛛网、卫生用品摆放整齐。  

四、爱护国家财产,不准在门窗、桌椅及教室内外墙壁上涂写、刻划或随意张贴;不准用脚踢走廊和教室的墙壁,不准蹬踢课桌椅;教室内的课桌椅和电教设备不得随意挪动或搬出;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节约用电,教室内人少时应集中用灯,最后离开教室的人应随手关灯。遇有风雨时,要关好门窗,以免门窗玻璃打碎。    

、每周日安排教室大扫除工作,具体安排由劳动委员负责。

七、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早操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学部学生早操管理,锻炼学生体魄,培养广大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习惯和精神面貌,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部具体情况,制定早操管理规定。

第一条  早操要求

(一)每周一至周五早上6:00-6:30学校文化广场准时上操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二)出操地点为小操场。在规定时间内,以区队为单位整队,出操的学生要按时集合,严守纪律,保证出操质量。

第二条  考勤情况

(一)早操实行考勤制,由学管值班指导员组织,区队体育委员报告各区队出勤情况,在正式开始做操前找到本区队首排。

(二)各年级学无特殊情况,须坚持出操,不迟到、不早退。如确因生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出操者,需提前向指导员请假,早操时将证明或假条由区队早操负责人交予指导员(请长期病假的同学需要在学部办公室开具相关证明并由导员签字盖章)。不出操且无假条者,一律视作无故旷操。如有特殊情况未来得及请假者,务必于当日补假并将所补假条或证明于第二日早操之前送于当天查操人员处,过期不出示所补假条或证明者,一律按无故旷操处理。 对于参加校社团、广播站等而不能参加早操的同学应提供相关证明,交学部指导员,未及时交予证明或假条的,按旷操处理。  

(三)区队早操负责人必须认真负责,积极配合学部的早操检查工作,对每天检查结果要如实填写并签字。学学生干部起好带头作用,若本学期本班同学均能正常出操,早操负责人综合测评可进行加分奖励。

第三条  出操要求

(一)每学期开学前,提前安排好早操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二出操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三)各区队学生准时集合、按时出操,出操时要做到精神振奋、队伍整齐、口号有力。

第四条  奖惩办法

(一)学部将按月累计旷操人数和次数,旷操5次以上者学生日常管理成绩不合格。不服从统一管理的同学将给予严肃处理,并取消评优选先资格。  

(二)区队人员出操情况将作为评选先进班级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于区队集体不出操的取消区队长,体委员优秀学生干部评选选先资格,集体三分之二以上不出操超过三次的取消先进班级、优秀指导员评选资格。  

(三)学生干部应起模范带头作用,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和入积极分子确定时将酌情考虑出操情况。对于学生干部一个月内两次未上操的取消其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资格。  

(四)学生不按时上操按照相关规定扣除相应的分数,一个月内次不上操的,学部内进行通报批评。一月内超过五次不上操的视为不服从管理,除扣除相应分数处罚外,并取消其评选及入资格,并视其情节做出检讨。

校园安全巡逻(督察)队巡逻制度

一、校园督察宗旨

校园督察巡逻队隶属我校学生会组织,是我校学生实现自我管理的一项举措,在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制止校园欺凌、纠正学生校园违纪行为,加强学生纪律建设、保障学校重大活动的秩序维持、创建安全校园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质和纪律作风,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

  1. 校园督察的组建及工作原则

督察队的组建由各学部推荐选送优秀学生到学生会,人员编队为30人,工作秉承客观公正、文明督察、依规督察、及时高效、服务奉献的原则。

  1. 校园督察职责

  1. 严格依据《山西省临汾人民警察学校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对本校学生进行执勤督察。

  2. 严格按规定时间准时上岗,认真负责完成好巡查任务。

  3. 详细记录当天的督察情况,向带队组长汇总情况。    

  4. 在检查中,对违纪的学生进行如实登记,情节严重的及时上报。

  5. 严格按照督察统一着装要求上岗,警容严整,举止端庄,动作规范,以身作则。

  6. 以事实为根据,以规章制度为准绳,公平、公正,以理服人,严禁徇私舞弊和私改记录。

  7. 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影响上课和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8. 虚心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法。

  9. 把督察队的利益放在首位,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工作中团结协作、相互配合,相互监督。

  10. 督察执勤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不得与督察发生冲突,如有异议,可通过正当渠道反馈。

  11. 督察队长要认真组织所有队员进行训练,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汇报个人工作和思想意见,布置安排总结一周来的工作情况及要求等。

四、督察内容  

  1. 巡逻职责范围包括校园内、校园大门两侧铁栅栏及校门口道路的巡逻检查

  2. 警容风纪方面督察:违反《人民警察着装规定》和《山西省临汾人民警察学校学生手册》未按规定着装的

  3. 学习纪律方面督察:不遵守自习纪律,上课时间睡觉、看电视或在宿舍,校园内逗留及违反学习(上课、自修、早读)纪律的行为

  4. 宿舍管理制度方面督察:在宿舍乱倒水、乱扔废弃物,带饭菜进寝室,起哄闹事,抽烟打牌,点蜡烛,私拉乱接电线,损坏公物的

  5. 卫生方面督察:寝室卫生、教室卫生及公共环境卫生打扫不符合标准的情况

  6. 一日生活制度方面督察:违反集合、就餐、就寝秩序及其他违反日常行为规范的行为。

  7. 文明行为方面督察:吸烟、喝酒、乱丢乱扔、乱涂乱画、破坏公共卫生、损坏公物、毁坏花草树木等违反公民道德行为

  8. 其他。

五、督察装备管理制度  

  1. 督察装备每名队员一套,由该队员日常执勤检查中穿戴,其他人不得擅自使用

  2. 督察钢盔每人一顶,腰带每人一条,统一放在学生管理与德育工作处保管;胸卡人个一副,由本人自己保管,入队时领取,退队时将胸卡归还督察队

  3. 每名队员保持自我装备的干净整洁,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上报登记

  4. 督察装备未经学生管理与德育工作处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外借,或擅自更换。

学生公寓楼内卫值班制度

为保障学生公寓楼内学生财物等安全,认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培养学生的工作责任心和值勤巡查意识,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学校内的男女公寓楼内实行每日6:00--23:00学生内卫值班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 各学部按学生所住楼层轮流安排学生勤务。

  2. 值勤时间采取6:00--23:00轮岗制。

  3. 每内卫岗设执勤人员两名。

  4. 执勤岗位上不得相互交谈或与他人闲聊,不准吃零食、玩手机等与勤务无关的事情。

  5. 严禁男生进入女生楼,女生进入男生楼,如确有必要,需有男女指导员带领。

  6. 语言文明,态度和蔼,严格执勤,爱护财物。

  7. 上课时间禁止学生进入宿舍楼,有请假条的除外。

  8. 对进入检查的领导或老师要敬礼或起立并问好。

  9. 值勤时警容严整,不得私自换岗。

  10. 严禁在值勤期间或交接班时脱岗。

  11. 值勤人员要保证楼梯、楼道及周围卫生干净整洁。

  12. 学生不在宿舍的情况下,禁止学生家长在宿舍内逗留。

  13. 对来访人员要认真盘问登记,对返校的学生要做好详细记录。

  14. 值勤人员在整个楼层巡查过程中发现异常以及难以解决的问题时,及时向教官,值班大队长、学生处、值班校领导汇报。

  15. 值勤人员负责公寓楼门的开锁,开门时间为早5:50,闭门时间为晚22:30。在锁门期间如有进出公寓楼的,需经本专业值班指导员的同意。


学生会、督察巡逻队反馈制度

为了更好发挥学生会、督察巡逻队在学生自我管理中的作用,创建和谐安全校园,引导学生遵章守纪,尊师互助,进一步加强行为养成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1. 学生会本着公平、公正的态度完成各部的职责,对校园内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对学生各种违纪行为进行纠察,对好人好事予以记录表扬。

  2. 每周五将记录内容按学部汇总,经核实后报各学部。

  3. 汇总内容填写统一格式的反馈表。

  4. 学部对反馈内容有异议的,可查询学生会原始记录。

  5. 各部对反馈内容做出处理意见后,并将结果反馈回学生会。

学生德育考核办法

一、考核办法指导思想

为了更好规范学生日常行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健康发展,培养学生遵纪守法,文明有礼的良好品质,创建向上、文明、互助、和谐的校园氛围,特制订本办法。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原则,真实、全面反映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表现。

三、考核基本内容

学生日常实行警务化管理,重点考核学生的学习训练、生活作息、内务卫生、警容风纪、集体观念、思想品德、遵纪守法、社团活动、社会实践、请销假等方面,细化为考核细则,综合评定,量化考核。

四、考核基本方法

  1. 每个学生每学期基础操行分为100分,实行倒扣分制。

  2. 评定结果分5个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3. 考核结果和学生评优评先、组织发展挂钩。考核分低于90分者,当学期不予一切评优评先、组织发展资格。

  4. 量化考核工作由各教学部牵头,区队委、团支部和学生代表配合完成。以考核细则为标准,以事实为依据,将学生的加、减分数记入逐周登记表和月汇总表。并就学生加、减分情况在区队上作简单小结和针对性教育,考评情况每月在班会上公示一次。

  5. 量化考核以区队为单位进行,一周评定一次,按学月(四个周为一学月)汇总考核一次,交各自教学部复核并作记载。

  6. 量化考核各项加、减分应有据可查,区队指导员保留原始考核评定资料备查。

  7. 学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三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区队指导员提出申述,指导员应及时进行核查,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做出口头或书面处理意见,并通知到学生本人。对指导员的处理仍有异议的,可向教学部反映,教学部做出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五、量化考核细则

1、早操及课前集合带队

(1)迟到、早退者,一次扣1分。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课前集合带队者,一次扣1分。

(3)旷操者,一次扣2分。

  1. 课堂及学习情况

(1)迟到或早退者,一次扣1分。

(2)旷课者,一小节课扣1分,每天按八小节课计算。

(3)违反课堂秩序者,视情况一次扣0.5—2分,顶撞老师者,一次扣4分。

(4)作业不交的,每次扣2分;作业未能按时上交且没有正当理由的,每次扣1分;        

(5)抄袭作业的,每次扣1分。

(6)课堂上睡觉、玩游戏、玩手机或做与课堂无关的其它事情,一次扣1分。

(7)课堂上未经老师同意,不按座次表就座,一次扣0.5分。

3、晚就寝

(1)夜不归宿者(请假者除外),一次扣5分。

(2)熄灯后不按时作息者,每人每次扣0.5;熄灯后未上交手机、玩手机视情况一次扣1—3分。

4、请销假

(1)事假一小节课扣0.25分,最高扣十分。

(2)病假一小节扣0.15分(特殊情况除外)。

(3)请假人员到家后,监护人须第一时间以短信方式告知值班指导员,违者扣1分。

(4)不按时销假的,每次扣1分。

(5)弄虚作假请假的,按旷课论,每次扣2分。

(6)超假未办理续假手续者,按旷课论;办理续假手续的,事假每小节扣0.25分,病假每小节扣0.15分(病假以医院就诊病例为准),事假、病假累计达十五天以上者,按学籍管理制度办理休学。

5、警容风纪

(1)以下情况,视情节一次扣0.5—2分。

a.不按规定佩戴胸卡、学生警衔者。

b.挽袖、卷裤腿、披衣、敞怀者及擅自更改衣裤者。

c.头发不整洁、男生蓄发露于帽外过长、留大鬓角、留胡须者。女生发辫过肩者。

d.佩戴耳环、项链、戒指等装饰品,描眉、涂口红、擦胭脂、染指甲;列队时,除训练学习和患眼疾外,带有有色眼镜者。

e.警服外借、外送给亲友穿用者。

f.炎热夏季,男生赤上身或只穿背心者。

j.参加隆重集会或外事活动时,不着新的制式警服,衣、帽颜色不一致者。

(2)警容不整者,视情况一次扣1—2分。

(3)学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的,一次1分。

(4)非因公外出着警服的,一次扣2分。

(5)不服从学生干部、督察人员纠察,经批评教育后拒不改正者,一次扣3分。

6、学生打架者:扣5—20分并纪律处分,造成伤害者承担医疗费用。

群架者:扣30—50分至勒令退学并承担伤者医疗费(帮助打架者重处)。

7、私自离校者:扣10分,私自离校期间按旷课计,并根据学生手册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8、卫生

  1. 内务卫生

(1)个人内务没整理者,一次扣2分,不合标准者,一次扣0.2分—2分。

(2)卫生清扫不合格者,一次扣值日生0.5分,未打扫扣2分。

(3)往楼道或窗外乱扔垃圾、乱倒污水者,一次扣2分。

(4)在墙壁、门窗、桌椅、床柜等钉挂、图画、刻画或张贴字画者,一次扣2分。

(6)在宿舍或楼道做饭者,一次扣10分。

(7)床上有杂物(床上只允许放被子和枕头),一次扣0.3分。

(8)床下物品不按规定摆放,一次扣0.3分。

(9)脸盆内毛巾不叠,洗漱用品摆放不整齐,一次扣0.3分。

(10)水杯、暖壶不按规定位置摆放,一次扣0.3分。

(11)乱挂衣物,一件扣0.3分。

(12)铁皮柜、门、窗台,有明显灰尘的,一处扣0.2分。

(13)宿舍有烟灰、烟头的,一次扣3分。

(14)请假学生的内务,不按规定折叠摆放的,一次扣0.3分。

(15)地面不干净,垃圾不及时清理,一次扣1分。

  1. 教室卫生

(1)电视、讲桌、灯管、窗台擦拭不干净,一处扣0.2分。(值日生)

(2)地面卫生垃圾不及时清理,一次扣1分。(值日生)

(3)卫生用具没有有序摆放,一次扣0.2分。(值日生)

(4)围墙上胡写乱画的,一处扣0.2分。

(5)有损坏的桌凳,不及时维修清理的,一次扣1分。

(6)值日生工作做不到位的,视情况一次扣1—2分。

(7)带零食进入教室的,一次扣1分。

9、安全

(1)宿舍、教室违规使用插板,造成漏电、火灾隐患等扣5-10分。

(2)在宿舍、教室私拉乱接、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的,视情况扣5-10分。

(3)在宿舍、教室、厕所吸烟、使用明火、易燃易爆物品的视情况扣2-5分,造成火灾的给予纪律处分。

(4)宿舍、教室、校园打闹、翻越栏杆,不听劝阻的,扣2-3分。

(5)私自携带刀具、棍棒等危险性工具,一经查出予以暂时保管,并扣2-5分,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纪律处分。

(6)宿舍、教室离人后,关闭所有电器,如造成严重浪费或安全隐患者扣2-3分。

(7)教学训练过程中,不按安全流程操作,经劝阻仍不纠正,扣2-5分。

(8)严禁携带校外饭菜、“三无包装食品进入校园,确保食品安全,一经发现扣2分。

(9)发现校园安全隐患未及时上报造成后果的,扣5分。

(10)破坏学校用电、用水、消防等安全设施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纪律处分。

10、其他方面

(1)无故不参加会议,集体活动者,一次扣2分(按课时计算),迟到或早退者一次扣0.25分。

(2)不服从领导,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视情况一次扣5—10分。

(3)酗酒者,视情节一次扣10—30分。

(4)赌博者,视情节一次扣30分,情节严重者,勒令退学。

(5)谈恋爱者,发现扣10分,影响恶劣者20分至勒令退学。

(6)公共场所行为不文明者,一次扣0.2—1分。

(7)破坏公物者,视情况一次扣5—10分。

(8)抽烟的一次扣3分。

(9)学生干部不负责任或出现严重失职行为者,视情节一次扣5—15分。

(10)内卫值岗不负责或值日不认真,一次0.5分。

(11)周日返校迟到,一次0.5分。

(12)学生不按时午休,在楼道内大声喧哗或在校园内活动,一次1分。

(13)校门两侧铁栅栏处买东西的,一次1分。

11、加分项目

(1)做好人好事,经查实后视情况加1—10分;有先进事迹,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视情况加10—20分。

(2)参加区队、学部、学校、省市、国家组织的比赛、集体活动获得荣誉者,视情况加2—20分。

(3)参加国旗下演讲者,一次加2分;督察执勤、内卫值岗认真者一周一次,一次加2分。

(4)外出参加学校组织的任何公益活动,一次加2分。

(5)被评为先进个人的,视情况加2—20分。

(6)被评为先进集体的,视情况每人加2—20分。

(7)学生干部工作负责,成绩突出的,期末时视情况加5—10分。

(8)上学期期末总成绩前五名者,分别加10分、8分、6分、4分、2分。

(9)全勤的每周加1分。

(10)被通报表彰的,视情况一次加2—5分。

六、其他

  1. 未涉及到的需要扣分或加分的项目及标准,由各教学部会同学生干部及学生代表研究确定,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2. 本办法的最终解释属学校。

学生请销假管理制度

本着对一切学生的安全及其家庭负责,特修订学生请假管理制度。

一、学生开学时必须按时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注册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对待;未经请假两周以上不注册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二、学生需要离校请假的,须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程序:请假的同学要凭有关证明或由家长通过电话、短信向专业学部指导员说明请假理由后由学生写出书面申请取得分管指导员同意后,填写统一请假条和家长告知书并签字经区队、学部、分管领导批准后学生持请假条到各学部登记签字并存档备查学生持请假条第三联到学校保卫科登记后方可离校离校后必须第一时间回家,把家长告知单交与家长并由家长签字。

注:专业区队保存学生请假条第一联;学部登记处保存请假条第二联;学生持第三联返校时交回本专业区队。

续假程序:如在请假期间无法完成请假事由,应当续假。续假应当符合学校规定,由家长提出合理请求,通过电话与本专业分管指导员联系,经同意后方可续假,并同时报备学部登记,采取谁准假谁报备签字原则。

销假程序:学生准备返校时,家长第一时间告知学校学生离家时间、预计到达学校时间,并提醒学生注意返校路途安全。当学生进入学校时,第一时间告知自己家长已安全返校,然后学生持家长签字后的家长告知单到学校保卫科登记签字并取回请假条第三联学生到本专业找到值班分管指导员确认销假学生持胸卡或学生证到学部登记处签字销假。

注:家长签字后的家长告知书存档保存在各专业,学生未能按时返校或按时销假时值班分管指导员要及时与家长联系。

请假理由:

1.事假:学习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如有以下事由,可由学生或家长提出请假申请:直系亲属结婚,看望病重直系亲属,或不同事由具体商定。

2.病假:因本人生病,经校医室或本地医院检查后,仍需回家治疗的,或是因旧病需要回家复查的,本人可提出病假申请,值班分管指导员根据病情考虑时间长短,学生并在返校时提供请假期间的治疗依据。

3.丧假:因直系亲属去世,需回家的,可提出丧假申请。

4.公假:学校统一安排的学生外出活动,由带队教职工出具名单并签字后,由各学部和分管指导员登记即可。

5.实习实训假: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需遵守实习实训单位的相关请假管理规定。如要请假的,需同时报实习指导老师和实习实训单位批准同意,假条留实习实训单位。

三、准假权限

   1、一天以内的短假,由值班指导员审批。

   2、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的请假,由学部副主任审批。

3、三天以上七天以内的请假,由学部主任审批。

4、七天以上十五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审批,十五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四、因病回寝室休息,需医务室证明,分管指导员同意,并由本区队学生干部报备任课教师。

五、学生外出短假(当天之内)的申请,经本专业分管指导员同意后,领取出门卡交保卫科后放行。如在要求的时间内没有返校,经分管指导员联系后仍不返校的,以私自离校处理。

六、凡无故超过假期者,均以旷课论处。一学期旷课节数累计达6节者给予警告处分;累计达12节或连续旷课两天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屡次旷课(20节以上)、私自离校或夜不归宿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及认识态度,待查明原因后,给予严重警告、记过、劝退直至开除学籍处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七、学校放长假前后,原则上不得请假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假期结束后无故不按时返校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八、学生请假时提供的证明或事由应当真实,对提供虚假事由、找人代替家长、伪造请假条等行为,要给予纪律处分,如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可以劝其退学。

、任何未经请假而离校的行为,均视为私自离校,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自离开学校起发生任何人身伤害均由本人负责;如在私自离校期间发生任何违法行为,按法律规定依法处理

十、学生请假外出往返途中及请假期间所发生的安全问题,从离校时起,由学生个人及监护人共同承担责任。

十一、学生请假,有正当理由的,指导员无故不准,可以到学部副主任处复议批准;学部副主任无故不准的,可以到学部主任处复议批准。学部主任有最终复议权。

十二、学生请假理由符合请假条件时,当确实无法联系到权限审批人时,可以向上一级反映,经核实予以审批。

十三、各级准假批准人,需署名及签署意见。

十四、学生遇特殊紧急情况需要请假的,可以简化请假程序,由批准指导员先行准假外出,之后由批准指导员按规定及时完善请假手续。

十五、七天以上的假需要校长审批时,由学部内勤持学部主任批准后的假条找分管副校长或校长说明情况并审批。


附:

家长告知书

各位家长朋友及监护人:

你们好!学校出于对每个孩子安全及每个家庭负责的态度,现对请假管理制度进行规范。请假天数累计要计入日常操行考核分,课时考核分,学期汇总不达标,直接影响孩子们的升级及毕业,请各位家长酌情考虑、理解支持。

孩子离队离校后,校领导及分管指导员们都非常关心孩子的学习以及担心孩子的安全,孩子请假后,请各位家长负责对孩子进行管理监督,也请各位家长提出更好建议!

山西省临汾人民警察学校

0一七年

149

学生手机使用管理办法

一、目的及意义:

手机的使用在给人们生活、学习方面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学校教学管理带来非常大的困惑和危害,如影响课堂管理秩序、带来火灾安全隐患、影响学生的休息质量,助长了部分学生的违纪行为、侵蚀着学生的精神世界,导致学生攀比心理滋长等严重后果。为了正确引导学生使用手机,解决学生因不当管理使用手机导致的各种弊端及安全隐患,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规定

  1. 在校学生使用手机时间为每日16:30以后至22:00之前。

  2. 晚十点以后由学生宿舍班长收取本宿舍成员手机后交值班指导员存放于储物柜内,次日16:30组织发放。

  3. 每日下午上课时间的手机管理由当堂任课老师具体组织管理。

  4. 以上规定在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凡有下列情况的,按相应规定处理。

1、有以下情形的,暂扣手机时间不少于七天。

  1. 上课期间不关手机,弄出声响影响正常上课的。

  2. 上课期间用手机听音乐或看电子书或看视频的。

  3. 上课用手机玩游戏或聊天的。

  4. 上课期间用手机接打电话的。

  5. 上课期间在教室插电源充电的。

2、有以下情形的,暂扣时间不少于十四天。

  1. 在集体活动中使用手机引发混乱的。

  2. 因互借手机或内存卡而引发学生间矛盾的。

  3. 在一学期内,两次在课堂上被任课老师暂扣手机的。

  4. 考试期间用手机作弊的。

  5. 因手机被暂扣与任课教师或指导员发生矛盾冲突的。

3、有以下情形的,暂扣时间不少于三十天。

  1. 在教室或宿舍私拉乱接电线正在给手机充电的。

  2. 在一学期内,三次在课堂上被任课老师暂扣手机的。

  3. 通过手机传播淫秽色情暴力等不健康内容的。

  4. 通过手机传播封建迷信和反共产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

  5. 发送骚扰信息引发学生矛盾的。

五、学生因违纪被暂扣手机的,应填写手机暂扣收据一式两份,领取时凭收据领取。


序号

手机临时保管单

       同学(身份证号:                           )在         日第    课时,因                   违反《学生手机使用管理办法》,临时由学校保管其手机一部,品牌为                       ,临时保管时间为        日至        日。

手机所有人:

临时保管人:

   

手机发放单

我已领取因        日违反《学生手机使用管理办法》被临时保管的手机一部,品牌为                    ,并保证在今后严格遵守《学生手机使用管理办法》。

注:领取手机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

手机所有人:

临时保管人:

   

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专业实习(以下简称实习)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习是中职教育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专业实习是指列入培养计划的课程实习和毕业实习。实习时间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确定。

第四条  实习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学生职业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第五条  实习的组织由各专业学部安排,形式分为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

第六条  根据学校的统一要求,建立和发展稳定的专业实习基地。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专业学部负责制定本专业实习方案,进行实习动员,落实实习基地,选派实习指导老师,对实习过程进行检查并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实习总结等。

第八条  各专业学部应逐步建立专职实践教学指导教师队伍。

第三章  实习要求

第九条  各专业学部应在第二学年第二学期开学进行实习的准备工作。

第十条  各专业学部应分别针对专业教师和学生组织开展实习动员工作,就实习的意义、目的、要求、考核等进行宣传动员。

第十一条  专业学部应依据本办法,结合专业实习要求,制定出专业实习方案

专业实习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1.实习的目的与要求

2.实习内容

3.实习纪律要求

4.实习考核要求与成绩评定标准

第十二条  学生要严格执行实习方案,根据各专业的实习要求完成实习任务,不得随意缩短实习时间。

学生要遵守实习规章制度,虚心学习,注意培养自身职业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第四章  实习考核

第十三条  实习考核基本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对学生在实际工作中所表现出的综合专业素质的评价;

2.对学生制作专业文书(作品)和操作能力的评价;

3.对学生运用专业知识发现问题、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评价。

第十四条 实习成绩按等级制记,分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第十五条 实习结束后,学生填写《临汾人民警察学校学生实习考核登记表》,报就业办保存。

第五章  实习总结

第十六条  实习工作结束后,各专业学部应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加强实习经验的交流和实习成果的宣传并就实习计划实施情况、实习管理工作的经验、问题及建议等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山西省临汾人民警察学校考场规则(试行)

第一条 学生应携带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除可携带必要的文具和开卷考试科目所允许的工具书或参考书以外,其他所有书包、书籍、讲义、笔记、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等物品不得带入考场座位,应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否则,按考试违纪或作弊处理。

第二条 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按监考人员发放的考试证或指定座位(学号)就座;将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放在桌面上,供监考人员查验;无考试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者不准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以上不准入场,按缺考处理;考试30分钟后,准予交卷出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学生提前交卷后应及时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或在考场附近高声交谈。

第三条 学生正式答卷前应填写好本人姓名、学部、专业、大队、区队、学号(或准考证号)(不允许超出密封线)。正式答卷时除规定须用毛笔、铅笔答卷的课程外,只能用蓝、黑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应工整、清楚,卷面应保持整洁。

第四条 考试的试卷、草稿纸等由监考人员统一发放,考试结束时收回,一律不准带出考场。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答完试卷,应将试卷和草稿纸反放在桌面上并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收卷后方可离开;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宣布收卷时,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在座位上等待监考人员收卷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场。

第五条 考试中,学生不得随意起立和走动;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擅自离开考场的,不准再进入考场;如遇试题缺页、错漏字或印刷不清楚等情况时,学生可在原座位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或要求监考人员及时协调并予答复,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题意。

第六条 学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应认真、诚实地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凡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者,按本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并在全校予以通报。

第七条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课程考试,一般应在考试前一周向本专业教学部提出书面缓考申请(因病申请缓考的须持有医院证明),经分管校领导审批签字后生效。考试开始后递交的缓考申请无效。未经申请或申请未准而不参加考试,以旷考论处。

学生考试违纪及作弊处罚条例(试行)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培育优良学风,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册学生,参加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学环节的考试,均按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  考试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

第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且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计,情节轻者,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情节重者,给予警告处分。

1、桌内、座位旁、座椅上、答卷下等处放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资料的;

2、在桌面、墙上、衣物、身上等处写有与考试课程有关的内容(不论是否为考生本人字迹);

3、违反考场规则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等物品的;

4、进入考场后,不听从监考教师的安排或不按指定座位就坐;

5、在考场禁止的范围内喧哗或者实施其它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以任何形式影响考场秩序或干扰监考教师工作的;

9、其它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作成弊的行为

第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计。根据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相应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1、利用通讯设备作弊;

2、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3、为他人作弊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纸条的;

4、有违纪行为或嫌疑,又不听从监考教师劝阻、警告者;

5、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6、其它作弊行为

第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认定为严重作弊,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计,根据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相应给予留校察看至开除学籍处分:

1、找人代考;

2、替他人考试;

3、组织作弊;

4、窃取试题;

5、以威胁等手段要求监考老师、考试工作人员隐瞒违纪作弊事实的,或侮辱、毁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

第七条  考试中的违纪、作弊行为应以监考人员的当场认定为准。监考人员应将学生姓名、学号、违纪作弊主要情节在《监考报告单》中如实记录,连同试卷、物证(要求当事人签名或书面确认)及时带至考务办公室,由考试工作人员核清情况后,报告相关学部主任。

第八条  巡考人员发现学生违纪作弊,应立即向考场监考人员说明情况,由监考人员按上述办法处理。巡考人员应在《监考报告单》上签名。

第九条  教师在判卷或其他情况下发现有作弊行为的,要及时书面(连同物证)报告学生所在学部办公室核实、认定,并及时报告相关学部主任。

第十条  考生违反本规定第四条后,相关区队指导员及学部应及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第十一条  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由专业教学部负责查证,凡处分幅度为留校察看以下者,由专业教学部研究决定,分管校领导签发;凡处分幅度为开除学籍者,由专业教学部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校长签发。

第十二条  学生对以上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所在学部提出申诉,提交申诉材料,学校在十五日内对申诉进行复查,作出复查决定并告之申诉人。需要改变原处分决定的,由所在学部提交校长办公会重新研究决定。

第十三条  本条例没有列举的考试违纪行为,可参照本条例的类似条款或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者,以此规定为准。

学生补考与缓考的规定(试行)

为了维护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学生学业考核行为,促进教风、学风的根本转变,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我校学生补考、缓考规定。

一、补考

(一)考试安排

1.时间

补考应在下一学期开学后第三周---第五周进行,毕业补考一般安排学生离校前三周,补考前应将补考安排通知学生本人。

2.考生资格

(1)有下列情况的学生,必须参加正常补考:

凡本学期所学全部课程,无论考试课、考查课,经考试或考,学期总评成绩不及格者;

专业教学部批准,因病未参加考试的缓考者;

③其他原因造成未有本学期学科考试成绩者

2)下列情况毕业前可参加一次补考:

①补考缓考者;

②历年正常补考仍不及格者

(二)补考成绩

1.补考成绩只按“60分或及格”、“不及格”填写,并注明“补考”字样。

2.学生在校期间补考未及格者,允许在毕业之前再参加一次补考,如仍未及格,则不能发给毕业证书,随下届学生重修

二、缓考的办理规定

缓考的办理是为了使个别有极特殊原因确实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安排的考试,学生本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

1. 缓考办理资格:

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且完成课程教学时数达到该课程学时数的三分之二者,具有办理缓考的资格。缓考资格由各专业教学部审查确定。

2. 办理程序:

“缓考”应在考试一周前办理,特殊情况下最迟应在考试前一天。考试开始后不再办理“缓考”,没有缓考证明未参加考试的学生一律按考处理。

因病申请缓考者,必须同时持市(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医院病志等充分说明病情的材料,填写缓考申请审批表,经所在专业教学部批准方可。因特殊原因需办理缓考者,须持所在专业教学部出具的证明,填写缓考申请审批表,经教学副校长批准方可缓考,否则不予办理。

3. 其他规定:

办理缓考后发现学生有出具虚假材料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实行为的,不准参加该科目的考试,已经参加考试的成绩作废,该科目成绩记为0分,毕业前不予安排补考,按肄业处理。

山西省临汾人民警察学校缓考申请表

姓名

学部

专业

大队

区队

缓考事由

区队指导员

                  年    月    日

学部学生管理副主任

年    月    日

学部主任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校长)

年    月    日

社团活动室管理制度

一、社团活动室是全校学生的课外社团活动场所,由学生社团活动指导部负责管理。活动室对各部门、及全校各学生组织开放。  

二、活动室内所有物品设备均属公共财产,由指导部负责管理使用,任何个人和团体不得挪为私用。

三、使用前请检查活动室的物品是否有损坏,如有请及时申报,避免出现责任不清等现象。

四、在活动室里,应爱护活动室里的一切物品,保持活动室的卫生环境,使大家能在一个干净、舒适的环境里搞活动。  

五、社团进行活动时,有责任对活动室内的物品进行管,不准外部人员私自进入活动室,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活动室。  

六、社团进行活动时,不准擅自动用、损害其他社团寄存物品。如有损坏,按原价进行赔偿。  

七、社团进行活动时,尽量减小噪音,做到不妨碍其他楼内人员正常学习工作。在使用活动室完毕后,由社团辅导教室检查活动室设施,如有异常请说明情况,或进行赔偿及责任的追究。

八、活动结束后,社团人员需将活动室打扫干净,并将所用物品放回原处。

九、指导部内勤认真做好活动室使用记录,并定期汇报。  

十、各活动室须保管好活动室的财产,包括活动室的窗、门以及所配置的办公桌和椅子等。  

十一、若发现活动室财产受到损坏,按具体情况对相应活动社团进行处罚,情况严重者通报批评,并勒令其赔偿。  

十二、指导部负责钥匙分配,社团辅导教师完毕后应把门窗关好,确保活动室财产安全。  

学生社团考核评比办法(试行)

一、社团的考核

每学年末对全校所有学生社团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分为基础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两部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考核开始前,由各社团负责人向学生社团活动指导部提交一份年检报告书,指导部依据《社团考核评价表》,并结合社团日常活动的开展和社团平日提交的材料对其进行打分。

社团考核评价表

(一)基础性评价(80分)

组织

建设

(10分)

社团有规范的规章制度和目的宗旨。(2分)

社团换届公开公平。(8分)

社团两年未进行换届的,直接视为自动解散。

活动

开展

(40分)

社团能够按时递交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4分)

缺一即扣2分。

有规范的活动申请、活动纪录、活动小结。(6分)

每次活动缺一项即扣2分,扣完为止。

每次活动能通过信息或口头的方式通知会员。(4分)

没做到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禁止在宣传窗或班级黑板上书写通知)

社团活动后能及时清扫、整理场地。(6分)

没做到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有意义的社团活动,并且大部分社员都适合参加。(10分)每少一次扣5分。

社员对社团活动满意度高,无有效投诉。(4分)

社员投诉经查实有效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社团活动无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6分)

若有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扣分乃至取缔。

宣传

建设

(10分)

有自己的宣传活动。(5分)。

海报张贴规范。(5分)

未经指导部审核擅自张贴海报的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配合

指导部

工作

(10分)

配合指导部工作,对指导部安排的工作能及时、认真地完成。(5分)

出现社团不配合指导部工作,影响指导部活动的,视情节严重扣2—5分。

社团负责人能按时出席指导部召开的例会或临时会议。(5分)

迟到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制度

建设

(10分)

社团能够按标准收缴会员费(各社团每学年可向社员收取5—10元的会费,由社员自愿缴纳,如有特殊情况需超过10元的社团应向社团指导部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征收)。(2分)

建立清晰明了的财务帐目,每学年公布并上交经费使用情况。(3分)

社团会议有会议记录。(3分)每缺一次扣1分。

指导部下发的有关文件及社团活动的相关材料有完整存档。(2分)

(二)发展性评价(20分)

管理

体制

社团制订并实施定期例会制度。有加2分。

建立社团章程,有长远的目标和明确的宗旨,有科学的管理体制和先进的文化理念。有加3分。

社团

活动

社团成功申报重点活动或承办艺术节等大型专场活动的。每项加5分。

社团活动具有创新性,被指导部评定为“社团之星”。每项活动加5分。

社团

宣传

社团有自己的社标。有加2分。

社团或社团活动具有一定的影响,多种方式宣传社团,及时报道社团活动开展情况。报道被社团公众号录用的每次加2分;被校宣传网录用的加5分。

成果

奖励满意度

调查

学年末,由指导部对各社团进行调研。社员对社团工作满意度抽样调查分数80%≤满意度<90%的加3分;90%≤满意度的加5分。

社员以社团名义在区级比赛获奖加3—5分;在市级比赛获奖加6—8分;在省级比赛获奖加9—11分;在国家级比赛获奖加12—15分。

社团获区级奖励的加5—7分;获市级奖励8—10分;获省级奖励加15分;获国家级奖励加20分。

注:社团考核评价表中基础性评价为各社团考核必选部分,发展性评价为各社团参选部分(各部分可根据本社团情况任选几项,累计分值不超过20分),最终根据两部分内容得出考核总分。

二、精品社团和星级社团的评比

五星级社团:每学年考核分数最高的两个社团为五星级社团,授予本学年“精品社团”称号,颁发证书。

四星级社团:根据考核分数在剩余的考核为前20%社团中评出四星级社团若干(均衡重点建设社团和学生自发组织社团比例),颁发证书。

三星级社团:根据考核分数在剩余的考核为前40%的社团中评出三星级社团若干(均衡重点建设社团和学生自发组织社团比例),颁发证书。

二星级社团:根据考核分数在剩余的考核为前80%的社团中评出二星级社团。

一星级社团:剩余的为一星级社团。指导部与这些社团及指导教师分析原因,商讨提高对策,及时进行整改。初成立的社团自动列入一星级社团,满半年后具有各项评优资格。

临汾警校学生管理一日生活秩序(试行办法)

内容

区队责任人:指导员

总值班员(学生)

区队长(或宿舍班长)

学生

备注

  1. 检查本专业的起床情况。

  2. 检查督促总值班员履行职责。

  1. 准时发出起床信号;督促全体人员迅速起床。

  2. 必要时根据领导指示派出公差勤务。

  1. 督促本区队(班)人员迅速起床。

  2. 根据总值班员要求派出公差勤务。

  3. 班长负责开门、开窗,保证宿舍空气通畅。

  1. 听到起床号令,迅速起床按规定着装。

  2. 按规定将被子反铺。

  3. 排除大小便,如厕有序,杜绝拥挤。

  1. 专业不出早操,要经过学部批准。专业活动超过熄灯时间一小时以上时,次日不出早操。

  2. 总值班员由区队长(班长)担任。

未按时发出起床信号,造成影响扣1

  1. 班长安排不当,造成无内位出岗,班长扣0.5分。

  2. 宿舍未按要求通风,多次提醒仍做不到的,班长扣0.5分。

  3. 出操后宿舍灯不关,经多次批评仍不改正者,班长扣0.5分。

  1. 内位未按时到岗,扣1分。

  2. 内位脱岗扣2分。

  3. 无故不起床者,一次扣1分。

(一)

临汾警校学生管理一日生活秩序(试行办法)

内容

区队责任人:指导员

总值班员(学生)

区队长(或宿舍班长)

学生

备注

  1. 按时到集合点,检查督促队伍集合动作,着装。

  2. 值班指导员待总值班员报告后,宣布见习生出列,然后整理队伍,详实登记出操情况,下达出操命令,进行早操,收操时要讲评。

  1. 按时发出集合信号,下达集合命令。

  2. 密切注意楼道/梯是否拥挤,要求学生做到安静、有序、整齐。

  3. 到达指定地点后,集合队伍,清点人数,检查着装,向值班指导员报告,请示。

  1. 区队(班)整队清点人数,整理着装后,区队长向总值班员报告应、实到人数及未到原因。

  2. 按计划组织开展早操内容。

  1. 按照口令,迅速集合,进行早操。

  2. 不能早操的人员,待值班指导员允许后出列,收操时入列,讲评后同出操人员同时解散回宿舍。

  3. 不得无故旷操,出操过程中做到精神饱满,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1. 专业不出早操,要经过学部批准。专业活动超过熄灯时间一小时以上时,次日不出早操。

  2. 总值班员由区队长(班长)担任。

对专业查人不清,组织不当,造成早操质量不达标,扣2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集合带队,一次扣1

1、迟到、早退者,一次扣1

2、旷操者,一次扣2

3、间息者一次扣0.2分,一周超三次者加扣1

4、出操不认真,多次劝说仍无效扣1

5、出操过程中,私自离队者扣1

6、一周内全勤,且表现良好者加1

(二)

临汾警校学生管理一日生活秩序(试行办法)

内容

区队责任人:指导员

总值班员(学生)

区队长(或宿舍班长)

学生

备注

  1. 督促检查专业学生洗漱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督促检查整理内务,打扫卫生和做好上课前的准备工作。

  3. 必要时,向总值班员派遣勤务。

  1. 督促检查专业洗漱整理情况,并上报值班指导员。

  2. 严格检查洗漱室、宿舍、教室、及楼道卫生,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值日宿舍成员进行打扫。

  1. 督促本区队(班)人员洗漱并按照分工整理内务。打扫卫生责任区:教室、宿舍、楼道、卫生区。

  2. 检查清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上报值班指导员。

  1. 按规定的时间和分工进行洗漱、整理内务卫生。

  2. 洗漱时做到文明礼让,节约用水,杜绝拥挤。

  3. 按内务规范要求执行,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值班指导员严格进行内务检查、评比、汇总各宿舍成员统一门外有序站队等候,等待检查结果,检查必须事实求是,认真填写内务检查量化评比表,评选先进宿舍、文明宿舍,上报学部,并予流动红旗表彰。值班指导员视情况进行内务点评。

检查不到位,造成整体内务、卫生较差,受到批评的扣1

卫生区未及时打扫,区队长扣2分,打扫不干净扣1

1、早饭集合前未整理个人床铺者扣0.5

2、宿舍洗漱不听班长劝阻者扣1

3、洗漱池内故意丢弃垃圾者扣2

4、楼道或窗外泼水、丢弃垃圾者扣2

5、个人内务没整理者,一次扣2分,不合标准者,一次扣0.2—2

(三)

临汾警校学生管理一日生活秩序(试行办法)

内容

区队责任人:指导员

总值班员(学生)

区队长(或宿舍班长)

学生

备注

  1. 当天值班指导员到学生食堂了解并掌握饭菜质量、卫生和秩序,提倡节约,制止浪费。

  2. 督促总值班员、区队长(班长)维持就餐秩序。

  3. 成立饭菜质量监督小组,发现问题及时汇总上报,沟通解决。

  1. 按时发出早餐集合信号,在指定集合地整队,组织饭前一支歌。

  2. 督促学生窗口有序排队购买饭菜。

  3. 除病号饭外,一律不准打饭回宿舍。

  4. 协助饭菜质量监督小组发现问题,及时向值班指导员反映情况。

  5. 安排卫区打扫

  1. 负责本区队(班)人员排队买饭,不准拥挤、喧哗,遵守饭堂纪律。

  2. 派人给病号带饭。

  3. 监督本区队(班)不随意乱扔、乱倒剩菜剩饭。

  1. 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

  2. 饭前一支歌,做到精神饱满,声音洪亮。

  3. 遵守食堂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尊重炊管人员,服从管理。

  4. 饭后将餐具放回到指定地方,自行离开,注意警容风纪。

  5. 早餐结束后值日生迅速清理本宿舍卫生,内卫清理楼道卫生

值班指导员严格进行内务检查、评比、汇总各宿舍成员统一门外有序站队等候,等待检查结果,检查必须事实求是,认真填写内务检查量化评比表,评选先进宿舍、文明宿舍,上报学部,并予流动红旗表彰。值班指导员视情况进行内务点评。

安排、督促不当,造成上课迟到人员较多,扣1

宿舍卫生死角多,乱挂物品,班长扣2

1、打餐不排队者扣1

2、在餐桌、地板上倒饭菜扣2

3、带饭回宿舍就餐者扣1

4、宿舍值日生未打扫,扣2

5、清扫不合格者,扣值日生0.5

6、值日生不听班长安排,造成宿舍卫生不合格,值日生扣1

                                                                                                                              (四)
临汾警校学生管理一日生活制度(试行办法)

(五)

内容

区队责任人:指导员

总值班员(学生)

区队长(或宿舍班长)

学生

  1. 保证到课率,严格按请假权限制度掌握,值班指导员无权批准学生误课、旷课,学生在校不能上课需要有医生证明,任课教师批准。

  2. 积极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了解本区队学生学习情况,配合教师维护课堂纪律,必要时进行讲评。

  3. 结合素质教育课,强化日常养成,达到课堂实践相统一。

  1. 上课前督促各区队做好上课训练准备工作,并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

  2. 提前五分钟整理集合队伍,检查着装,带往上课地点,向任课教师报告应、实到人数及缺课原因(上大、小课时都如此)。

  3. 协助任课教师维护上课秩序。

  4. 下课后督促学生洗手,准备开饭。

1、将本班、区队带往集合场地。

2、监督本班、区队人员认真听讲,操练遵守纪律。

3、下课后,按教师指示将有关器材放好。

4、课后检查教学用具,桌椅是否做到摆放有序。

  1. 预备铃响后,立即进入教室坐好,课本、笔记本放在课桌左上角,学习用品放在课桌中央上部。

2、上课铃响后老师登上讲台,班长喊起立,全体同学原位立正站好,老师还礼后主动坐下。

3、因故迟到的学生,在礼仪结束后喊报告,经老师允许后方可进入教室。

4、听课坐姿端正,精神饱满。

5、集中精力听老师讲课,积极思考,认真笔记,大胆回答老师的提问。

6、发言先举手,起立回答,声音要洪亮,未经教师许可不要坐下。

7、对老师讲课的忠告要格外专注。

8、下课铃响后,班长喊起立全体学生起立向老师致谢,待老师走出教室后,学生方可离去。

对自习、大课、室外课堂组织不当,造成纪律混乱,影响教学,扣2分。

1、课堂纪律组织不当,造成严重后果,区队长扣2

2、教室卫生极差,垃圾不倒,扣1

3、教室发生打架事件,且没有及时制止和汇报,造成后果扣5

4、教室有人违规使用电源,造成火灾隐患的,区队长扣1分,使用者扣2

1、迟到或早退者,一次扣1

2、旷课者,一小节课扣1分,每天按八小节课计算

3、违反课堂秩序者,视情况一次扣0.5—2分,顶撞老师者,一次扣4分。

4、作业不交的,每次扣2分;作业未能按时上交且没有正当理由的,每次扣1

5、抄袭作业的,每次扣1

6、课堂上睡觉、玩游戏、玩手机或做与课堂无关的其它事情,一次扣1

7、课堂上未经老师同意,不按座次表就座,一次扣0.5


临汾警校学生管理一日生活制度(试行办法)

(六)

内容

区队责任人:指导员

总值班员(学生)

区队长(或宿舍班长)

学生

备注

  1. 巡视区队教室、楼道/梯卫生、安全情况,遇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2. 课间操督促学生按时集合,详实登记出操情况,收操时进行讲评。

  1. 巡视区队教室、楼道/梯卫生、安全情况,遇问题及时上报至责任指导员处理。

2、课间操时间,密切注意楼道/梯是否拥挤,要求学生做到安静、有序、整齐;到达指定地点后,集合队伍,清点人数,检查着装,组织好课间操。

  1. 提醒值日生开窗通风,保持教室空气清新。

  2. 做好下节课的相关准备,如需离开教室,要确保电源、门窗关闭的情况下,有序组织离开。

  1. 清理课桌内不必要的个人物品。

  2. 值日生清理讲桌不必要的物品,保持讲桌干净,物品摆放有序;维护教室卫生。

  3. 不在教室里打闹,不得翻越门窗,不得向窗外抛丢任何物件,不得沿楼梯扶手下滑。

  4. 养成随手关门、锁门的习惯,集体离开教室时,要关好门窗、锁好门。

  5. 爱护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涂抹乱刻画。

  6. 课间操(周一升国旗、周二至周五课间操):下课后迅速到达指定地点集合,按要求列队。精神饱满,积极参加课间操活动。

周一升旗要求着统一制服,升旗过程要仪表端庄,旗手敬礼,其他同学行注目礼。

因督促不力,造成集合混乱,出操质量差,受到批评,扣0.5

因管理不当,造成出操率不合格,受到批评,扣0.5分。

  1. 周一升旗无故未到,扣2

  2. 课间操不认真,受到批评的,扣1

  3. 课间操无故不到,扣1分;一周3次无故不到加扣2

  4. 着装不规范,多次要求仍不改正者扣2


临汾警校学生管理一日生活制度(试行办法)

(七)

内容

区队责任人:指导员

总值班员(学生)

区队长(或宿舍班长)

学生

备注

1、检查各宿舍午休情况。

2、对于突发事件及时了解、及时处理。

3、午休结束后,集合学生,检查学生是否按要求着装,做好下午上课的准备。

1、午休时,准时发出午休哨音,检查专业午休情况。

2、除值勤人员外都要卧床休息,制止和纠正未按规定执行的人员。

3、汇总记录午休情况。

1、督促本区队人员按时午休,掌握本区队在位人员午休情况。并汇报给专业值班指导员。

2、检查各宿舍的卫生。

3、午休结束后迅速集合队伍,按要求着装,列队带往授课地点。

1、听到午休信号及时午休,做到寝不语,个人活动时要保证肃静以免影响他人。

2、未经批准不得外出或进行各种活动。

3、午休结束后按时起床,整理内务,打扫卫生。

午休时,一般不得派遣出差勤务和组织其他活动(仍按时上床);午休时尽量少安排集体活动。

午休查人不清楚,不汇报,扣0.5

班长管理本宿舍不力,影响午休环境,扣1

  1. 午休时间宿舍吵闹,影响他人休息,扣1

  2. 未按时返回宿舍,经班长通知仍未返回,扣2

  3. 午休期间内卫脱岗,扣2


临汾警校学生管理一日生活制度(试行办法)

(八)

内容

区队责任人:指导员

总值班员(学生)

区队长(或宿舍班长)

学生

备注

按各自学部的计划组织学生课外活动

 

1、根据计划组织好本专业学生进行安全有序的活动。

2、如有突发事件及时制止并上报值班指导员。

1、组织本区队人员按专业计划参加活动,必要时经值班指导员批准,可单独组织活动。

2、要求区队每个学生必须参加二课活动。

1、积极参加班、区队组织的集体活动。

2、二课活动时间,如需离开本专业需要请假。

3、在活动期间要互相谦让、按规定着装,做到文明用语(五句十字)。

1、区队二课活动要有计划。

2、要完成学校安排的统一活动。

3、每周留给学生自己支配的时间不少于一个下午,进行衣服清洗。

 

组织不当,造成后果,又未及时上报值班指导员,造成事态升级,扣5分。

1、对本区队人员查点不清楚,不落实,扣0.5分。

2、对发生紧急事态未采取制止、上报措施,甚至参与,扣5分。

无故不参加二课活动,提出指正仍不改正者,扣1分。


临汾警校学生管理一日生活制度(试行办法)

(九)

内容

区队责任人:指导员

总值班员(学生)

区队长(或宿舍班长)

学生

备注

  周一至周五根据本专业实际情况安排晚自习,掌握情况,清点人数。

 

  星期六:影视活动。

  星期天:区队会

1、整队进入教室,向值班指导员报告,应、实到人数以及未到原因。

2、检查晚自习课堂纪律。

3、晚自习结束后,督促区队学生关好电灯、门、窗,并组织学生有序离开教学楼。

1、集合本区队学生并清点人数,检查警容风纪。向值班指导员报告应、实到人数,以及未到原因。

2、严格管理本区队课堂纪律。  

3、检查学生完成作业情况。

1、按时迅速到操场集合场地集合,整理服装。

2、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学习。

3、学生按各科老师的安排及时完成作业。

4、晚自习结束后,值日生认真清理打扫楼道、教室卫生。

1、晚650集合进教室。

2、不上晚自习时,各专业自行安排,做好记录。

对专业查人不清,教室纪律总体差,扣2

  1. 自习课堂组织差,纪律混乱,区队长扣1

  2. 查人不清,隐瞒不报,扣2

  1. 值日生不负责,教室卫生差,当天值日生扣1

  2. 未按时进教室,经通知还无故不到者,扣2


临汾警校学生管理一日生活制度(试行办法)

(十)

内容

区队责任人:指导员

总值班员(学生)

区队长(或宿舍班长)

学生

备注

1、检查学生洗漱情况。

2、组织学生有序的洗漱。督促洗漱完毕的学生迅速回宿舍。

1、组织巡查,提醒文明洗漱,注意安全。若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向值班指导员汇报。

2、做好洗漱交接,特别注意交接时,场地是否拥挤,保证安全。

1、组织本区队的学生按规定进行有序洗漱。

2、提醒大家洗漱的速度,组织洗漱完毕的学生回宿舍。

  在洗漱时文明礼让,节约用水。不要嬉戏打闹,打热水时,不得拥挤,防止烫伤,夏天禁止赤膊等不文明行为。

1、晚910分洗漱。

2、根据学校安排轮流洗漱。

参考早洗漱整理考核内容

参考早洗漱整理考核内容

参考早洗漱整理考核内容


临汾警校学生管理一日生活制度(试行办法)

(十一)

内容

区队责任人:指导员

总值班员(学生)

区队长(或宿舍班长)

学生

备注

1、组织本专业进行晚点名,掌握情况,查点人数。

2、讲评总结当天专业学习训练情况并计划明天的工作任务。

1、按时发出晚点名信号集合队伍,清点人数,向晚点名值班指导员报告。

2、晚点名结束后,迅速督促学生回宿舍准备就寝。

1、组织本区队人员参加晚点名。

2、区队长组织本区队到达集合点,列队清点人数。

3、向值班指导员报告实到人数及未到原因。

1、按时参加晚点名,如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需请假。

2、当听到呼点自己姓名时,立即立正,大声答道。

3、点名后,迅速做好就寝准备。

1、晚点名通常以专业为单位列队进行,男、女生分开进行。

2、区队可单独组织点名,事前必须向专业负责人报告。

查人不清,隐瞒不报,扣2

  1. 无故不组织晚点名,扣1分。

  2. 对本区队查人不清,隐瞒不报,扣2

1、点名未到,未请假经通知仍不按时到队者,扣1分。

2、多次晚点名不到,受到批评的扣2分。


临汾警校学生管理一日生活制度(试行办法)

(十二)

内容

区队责任人:指导员

总值班员(学生)

区队长(或宿舍班长)

学生

备注

1、检查熄灯就寝情况。

2、督促总值班员认真履行职责。

3、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和班主任工作实录,总结当天工作,计划第二天工作。

1、准时发出熄灯信号,督促本专业按时就寝。

2、配合值班指导员检查各宿舍人员就寝情况及卫生,并做好记录。

1、督促本区队人员按时就寝,清点人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组织值日生清理宿舍和楼道的卫生。

1、听到熄灯信号后,立即就寝,服装放置有序,不准说话。

2、熄灯前值日生认真打扫卫生。

1、熄灯后进行常规性查房,并不定时抽查。

2、查铺时必须由值班指导员组织、核查、登记并签字确认。

3、书写查房情况统计。

  1. 查人不认真或隐瞒不报,扣2分。

  2. 楼道卫生无人打扫,不强调,不安排,扣2分。

宿舍班长未及时清点本宿舍成员,又不督促的,扣1分。

1、夜不归宿者(请假者除外),一次扣5分。

2、熄灯后不按时作息者,每人每次扣0.5,熄灯后玩手机视情况一次扣1—2分。

3、值日生无故不打扫卫生,经劝说后,仍不作为者,扣2.


临汾警校学生管理一日生活制度(试行办法)

(十三)

内容

区队责任人:指导员

总值班员(学生)

区队长(或宿舍班长)

学生

备注

1、审批外出学生名单,并组织学生有序外出。

2、定时清点在校人员。

3、带领专业值班指导员清点返校人员后,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及时联系,了解情况作好记录,汇总上报学部。

4、不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点验,没收记录一切违禁物品。

5、晚自习召开区队会议

1、组织留校人员清理个人卫生,晾晒被褥。

2、做好返校情况登记汇总上报值班指导员。

3、督促各区队长组织开好区队会,适时进行汇总点评。

1、登记外出,留校人员名单。上报专业值班指导员。

2、整理内务,打扫卫生,经检查合格后,集合外出人员,整队外出。

3、下午学生返校后,督促学生迅速按规定着装,集合点名统计返校情况,及时上报。

4、组织大扫除。

5、组织开展好本区队班会。

1、按学校规定申请外出。

2、外出人员着便装,不允许着制服。

3、外出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注意安全,遵守社会公德,各项法制法规。

5.在校生清理个人卫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

6.外出学生按规定时间返校,返校后着制服集合点名。若不能按时返校,需提前向指导员请假说明情况。

7、晚自习周六影视活动,周日总结班会。

1、每周组织学生外出一次,不外出学生要遵守学校的生活制度。

2、区队会时间不超一个小时,内容主要是:检查本周学习作风纪律,警容风纪,团结等情况。制定下周工作学习和中对临时规定的内容。

对学生进市、返校组织不当,造成影响,扣2分。

  1. 未及时清点返校情况,或瞒报人数的,扣2分。

  2. 卫生区未组织打扫,受到批评,扣2

  3. 值班区队长未请假,私自出校,扣2分。

  1. 外出校园着制服,扣0.5

  2. 返校迟到,未和值班指导员请假的,扣1分。

学生平安保险理赔流程

各学部:

病情康复,办理相关手续

将理赔所需材料交于本学部专业区队指导员进行初审核

每周一至周五,将材料提交到学生管理与德育工作处,查询保单信息,并填写《保险理赔登记表》。由学校专门负责保险的老师向保险公司理赔员提出理赔请求。

由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向保险理赔员提供理赔材料

及时到医院就诊:意外医疗门诊或意外医疗住院

(为方便理赔,请就诊公立医院)

学生在校期间发生学平险理赔范围内事由

等待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时间约为十天到半月

理赔金到帐,完成理赔。

学生本人到学生管理与德育工作处进行填表登记

如参加农村医疗合作保险,可先自行办理理赔;如无参保农村医疗合作,可忽略此项。

为了更高效的完成学生在校期间所发生的学生平安保险理赔事项,维护学生的切身利益,特制定以下流程,以供参考。


特别提示:办理农村医疗理赔时,请将所有资料复印!

意外医疗门诊

1、门诊手册

2、诊断证明(要盖章)

3、发票

4、外伤照片(5寸或者电脑打印)

5X光、CT检查报告书

6、出险人本人的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如出险人未满18周岁,需提供本人户口本复印件、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

意外医疗住院

1、全套病历

2、费用明细清单

3、诊断证明(要盖章)

4、出院证

5、外伤照片(5寸或者电脑打印)

6、住院发票(如果报农合,提供发票复印件)

7、农合报完的票(如果不报农合,提供发票原件)

8、出险人本人的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如出险人未满18周岁,需提供本人户口本复印件、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


如已经过各类保险赔付的,本次理赔只对剩余医疗费进行赔付。


150




保险理赔情况登记表

被保险人姓名

身份证号

学部专业

电话

理赔事由

(门诊、住院)

上报时间

结案时间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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