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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9-01 浏览:

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

2018-08-30 来源:教育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新时代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经国务院同意,8月30日,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体育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指出,儿童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近年来,我国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居高不下、不断攀升,近视低龄化、重度化日益严重,已成为一个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问题。全社会都要行动起来,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让他们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3年,力争实现全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近视高发省份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到2030年,实现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

  《实施方案》明确了家庭、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学生、政府相关部门应采取的防控措施。一是家长要增加孩子户外活动和锻炼,减轻孩子课外学习负担,保障孩子睡眠和营养,纠正孩子不良用眼行为,掌握孩子视力健康状况,发觉其视力异常时,及时到正规眼科医疗机构检查。二是学校要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严格按照“零起点”正常教学,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100%,每月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调整学生课桌椅高度,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监督并纠正学生不良读写姿势,确保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按标准配备校医和必要的药械设备,每学期开展2次视力监测,提高学生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三是医疗卫生机构要从2019年起实现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县级以上综合医院普遍开展眼科医疗服务。四是学生要强化“每个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主动学习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等健康知识,养成健康习惯。

  《实施方案》明确了八个部门防控近视的职责和任务。一是深化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教学改革,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加强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和中小学卫生保健所等机构建设。二是培养优秀视力健康专业人才,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防控站点。2019年年底前,出台有利于保护视力的相关强制性标准。三是增加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场地设施,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开放。四是合理安排投入,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五是完善中小学和高校校医、保健教师和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政策。六是加大对眼镜和眼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七是实施网络游戏总量调控,控制新增网络游戏上网运营数量,探索符合国情的适龄提示制度,采取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时间。八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作用,利用公益广告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

  《实施方案》强调,各省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近视防控工作。建立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制度,核实各地2018年儿童青少年近视率,2019年起对各省级人民政府进行评议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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