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研工作委员会是全校科研工作的咨询、审议、
评价、指导机构。 - 科研工作委员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
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研究公安理论和公安工作为中心,积极推进科研学术活动,充分调动教研人员的积极性,多出科研精品和科研人才,使科研工作更好地为提高教学质量和公安实践服务。 - 科研工作委员会职责。
- 审议全校科研远景规划和近期工作计划,提出全校
重大科研政策建议,为校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考意见。 - 审议全校科研课题的级别,推荐申报国家和省部级
科研课题。 - 审议科研课题的分配计划,监督科研经费的合理使
用。 - 评审、鉴定校级科研课题的最终成果,评审校级优
秀科研成果,向外推荐学校的优秀科研成果。 - 关注个学科发展前沿动态,适时向校领导提出改进
科研工作的建议。 - 加强对学校科研工作的指导,促进科研管理工作的
健康发展。 - 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科研工作委员会由13至17名委员组成。设主任
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科研工作委员会委员要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代表性。 - 科研工作委员会委员由各系部及科研处、学报编
辑部、图书馆等部门正职或副职担任。由各部门提名,经分管科研的校领导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产生。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任。委员调离或退休,即不再担任委员职务。委员缺额,由部门重新提名,主任委员会议同意,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增补。 - 科研工作委员会委员要有责任感,加强纪律性,
克服本位主义,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工作原则,做到公正、公平。要积极参加本会活动,切实担负起本部门的科研管理工作 - 科研工作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任委员因故
不能出席会议时委托副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评审、审议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须有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出席,并须有超过全体委员人数二分之一的票数,其评审、审议结果方为有效。 - 科研工作委员会在投票表决涉及该委员会委员本
人及其亲属的问题时应回避。 - 科研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科研处,由科研
处负责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