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吕梁市委批准,吕梁市纪委监委对兴县县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贺佩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贺佩亮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底线失守,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在职务调整方面谋取利益;违规向他人赠送礼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贺佩亮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吕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吕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贺佩亮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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