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汾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尧都分局贾得巡查队负责人张丽杰、工作人员杜文军、王芳,汾河办巡查队负责人段泽喜等4人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1年12月9日(工作日),在尧都区生态环境系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期间,张丽杰带领杜文军、王芳到辖区某水泥厂进行例行环保巡检,中午,违规接受该企业在饭店组织的宴请。张丽杰、段泽喜二人饮酒。2022年1月,张丽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段泽喜、杜文军、王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乡宁县医疗集团副院长、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冯应虎超范围、超标准接待问题。2021年10月至12月,冯应虎3次在该单位公务接待过程中,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接待问题。2022年5月,冯应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并延长中共党员预备期六个月。 洪洞县淹底卫生院院长袁松山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6年至2019年,袁松山任甘亭卫生院院长期间,以办公费的名义违规报销用于公务招待的烟、酒、茶等物品,共计1.4万余元。2022年2月,袁松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曲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牛春来、曲沃县交通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张肩旗违规收送好处费问题。2018年3月,牛春来在曲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期间,收受孙某0.6万元,为他人超载车辆通行提供帮助。2019年9月至10月,牛春来为其朋友超载车辆通行提供帮助,先后3次通过微信转账给予该局五中队原队长米某(另案,已被判处刑罚)好处费0.3万元。2019年9月,张肩旗在曲沃县交通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工作期间,为使他人被查扣车辆得到放行,通过微信转账给予米某好处费0.2万元。2022年1月,牛春来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张肩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安泽县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副主任鲁强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问题。2019年2月至2021年8月,鲁强在担任安泽县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副主任期间,先后数次通过微信转账收受礼金共计0.685万元,为他人办理在外就医转院、异地安置手续方面提供帮助。2022年6月,鲁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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