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吕梁市委批准,吕梁市纪委监委对孝义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韩振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韩振民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使用私营企业主提供的高档套房,私车公养,在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车辆费用;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他人礼品礼金,长期占用企业主提供的商品房,经商办企业,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入股私营企业并分红违反工作纪律,不如实向上级报告有关情况违反生活纪律,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向他人介绍贿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徇私枉法,使涉嫌危险驾驶犯罪的嫌疑人免受追诉,涉嫌职务犯罪。 韩振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使命,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吕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吕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韩振民开除党籍处分;由吕梁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韩振民简历 韩振民,男,汉族,1964年2月生,山西文水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8月至1989年11月,吕梁行署公安处工作; 1989年11月至1997年5月,历任文水县公安局交警队副股长、股长、副队长; 1997年5月至2000年8月,汾阳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 2000年8月至2007年4月,柳林公安局政委; 2007年4月至2012年8月,交城县公安局局长; 2012年8月至2012年9月,孝义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12年9月至2013年6月,孝义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3年6月至2016年8月,孝义市政府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6年8月至2020年6月,孝义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20年6月,被免职。 2020年10月,被终止中国共产党孝义市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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