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临汾市纪委监委对临汾市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黄在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在新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操办丧事并借机敛财;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利用职务便利通过高利放贷向监管服务对象收受、索取财物,以借为名向被监管企业人员索取巨额财物;在对辖区内企业安全检查、项目验收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多人财物。 黄在新背离党的宗旨使命,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临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临汾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在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追缴违纪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黄在新简历 黄在新,男,土家族,1969年6月出生,湖北巴东人,大学学历,1987年11月参加工作,199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年11月至2000年12月,某部服役; 2000年12月至2001年8月,乡宁县人民武装部军事科参谋; 2001年8月至2003年6月,临汾军分区司令部作训科参谋; 2003年6月至2005年3月,临汾军分区教导队队长; 2005年3月至2007年3月,临汾军分区司令部参谋; 2007年3月至2008年2月,吉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 2008年2月至2010年5月,临汾军分区司令部副团职参谋; 2010年5月至2014年12月,乡宁县人民武装部部长; 2014年12月至2019年3月,临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调研员; 2019年3月至2019年6月,临汾市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调研员; 2019年6月,临汾市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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