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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纪委监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6-06 浏览:

临汾市纪委监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

        

        端午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教育。日前,临汾市纪委监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3起典型问题是:

        1、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委委员、总经济师苏智慧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

        2018年1月,苏智慧同该中心监督科副科长遆丽娟等人违规接受某银行邀请,工作日中午参加公款支付的宴请并饮酒,共消费1414元。2019年3月,苏智慧、遆丽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2、侯马市市政公司项目经理窦勇军违规公车私用问题。

        2019年4月,窦勇军违规驾驶单位公车接孩子放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4月,窦勇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洪洞县自然资源局兴唐寺管理所所长赵林强违规大操大办问题。

        2019年2月,赵林强在县城某饭店操办孩子12岁生日宴,共设宴10桌,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4200元。2019年4月,赵林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局分管领导李跟云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被责令书面检查。违纪款已退还。

        上述问题中,有的违规接受宴请,有的公车私用,有的大操大办,且违纪行为均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是典型的不收手、不收敛行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抵制歪风邪气,带头弘扬优良作风。各级党组织要主动扛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坚决纠“四风”,带头树新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节点、寸步不让,结合正在开展的“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加强明察暗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规接受宴请、违规公车私用、大办婚丧喜庆等“节日腐败”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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