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切实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近期查处的“四风”典型问题,并就做好重要节点作风建设有关工作作出安排。具体如下:
1. 阳泉市平定县档案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子龙懒政怠政、不作为问题。2018年1月至10月,李子龙在任职期间,对其负责的档案业务和精准扶贫等工作不安排、不部署、不落实,导致相关工作未能如期完成;作为驻村工作队队长,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2月,李子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大同市天镇县玉泉镇副镇长宋如才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7年,宋如才在分管养老保险工作期间,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该镇三里屯村部分村民一年多的时间未能享受养老待遇,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2月,宋如才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 省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农村工作队原队长、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党委工作部副部长李晓邠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2017年1月18日至2018年2月9日,李晓邠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违规使用单位公车,并报销过路费、燃油费等3600余元、重复领取出差补助1600余元。2019年3月,李晓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交违纪所得。
4. 山煤集团宏远煤业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兼综合办公室主任李树国违规公款吃喝、私车公养的问题。2017年1月,李树国在外学习期间,违规组织聚餐,以虚开住宿发票方式报销相关费用,共计1100余元;2017年12月,李树国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其个人车辆加油,共计1300余元。此外,李树国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2月,李树国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被责令退交违纪所得。
5. 晋中市榆社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裴庆林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中秋节和2018年春节期间,裴庆林先后两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购物卡,共计2000元。2019年2月,裴庆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交违纪所得。
五一、端午将至,全省各级党组织在纠正“四风”问题上,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从政治建设的高度深入推进,要和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通起来,优先解决基层干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狠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要持之以恒、严防死守,要向党员干部反复强调省纪委监委“十个严禁”,强化内部管理、警示教育和预防提醒,守住重要节点、盯住关键环节,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责任,继续开展明察暗访,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和工作作风,强化监督实效,营造警示氛围。节前要公开举报方式,公开通报曝光,做好预防提醒。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坚决查处;对纠正“四风”不力、失职失责的,要严肃问责,一刻不停歇地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五一、端午期间,省纪委监委公布举报方式,来信请寄:山西省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030021),举报电话:0351-12388,网上举报:http://shanxi.12388.gov.cn/。同时,可在微信手机客户端搜索“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公众号,选择关注后,通过“‘四风’随手拍”专栏举报。